5. 下放权力效果明显。为了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下放权力。这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营管理权下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方面,中央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下放权力,把“条条”直接管理的企业交给地方、交给市场;改变了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 实行国税和地税的分税制;在经济特区、沿海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特殊政策灵活对待, 加快了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二是政治管理权下放。改革过去中央高度集权集中式的立法管理模式,改变原来一级立法体制为中央和地方二级立法体制。例如: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它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机关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贯彻落实国家的政策方针,并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方面,比一般地区享有更为充分的权力; 从而使我国的基本制度之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能够有法可依,完全建立在法律依据的基础之上。三是扩大基层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层面是社会基层民主建设, 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在我国基层民主建设方面,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推行村民自治制度。1989 年12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 国家权力机关不再直接管理农民具体事务, 村主任和其他村干部由有选举和被选举资格的村民们自由选举产生。据不完全统计, 全国农村居民的平均参选率达到85%以上。截至2012 年底,中国农村已经建立起145万多个村民委员会。在13 亿多人口的中国,目前仍然有8 亿多是农民, 在辽阔广大的乡村实行村民自治, 这无疑会对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6. 大力推进行政机构的改革。改革开放以来30 多年,我国已经先后进行过六次大的机构改革。前四次机构改革以1998 年进行的机构改革成效最大。1998 年3 月,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 国务院的组织部门由原来的40 个减少为29 个,同时对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也作了调整,2000 年又撤销了9 个委管国家局。国务院的机构改革实现了预定的目标,机关人员由3.2 万人减少为1.6 万人。省级政府的机构也得到了精简, 省级政府内设工作机构由平均55 个减少为40 个,平均精简20%,人员编制平均精简47%,全国省级政府减编7.4万人,是历次机构改革精简力度最大的一次。同时按照精简20%的比例,市、县、乡三级的机构也作了精简。经过这一次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取得了较大进展, 机构膨胀臃肿的顽症有所控制。2008 年3 月,经过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实施第五次被称为“大部制”改革的国务院机构改革。这次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努力建设一个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并将按照权力制约的原则,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2013 年3 月,经过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开始实施第六次国务院机构改革, 国务院组成部门进一步减少至25个。这一次改革的重点是,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在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基础上,实行铁路政企职能分开,整合和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和能源管理机构。
7. 干部制度改革取得成效。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废除了干部职务终身制。1981 年6 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宣布,“党决定废除领导职务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1982 年12月,修改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明确规定:“各种国家最高职务的每届任期为五年,连选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这就以国家大法的形式完全废除了干部终身制。二是建立健全了干部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主要有:改革了干部选举制度。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形式, 并且规定两种选举形式都必须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实行了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为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人事部还制定了实行干部职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条件、要求和程序的具体制度。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程序一般是:公开职位和条件,进行考试和组织考察,公布考试、考察和录取结果。实行干部公示制度。对拟提拔的干部名单,张榜公布,征求广大群众意见。此外,还建立和健全了干部的培训、轮换、交流、监督、分级分类科学化管理等系列制度。三是建立了国家公务员制度。1993 年8 月, 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开始用报名考试、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录取国家公务员。2005年4 月,全国人大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 并于2006 年1 月1 日正式开始在全国施行。《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正规法律, 该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 明确规定对公务员实行6 种管理机制:法制化管理机制、职位分类机制、激励竞争机制、新陈代谢机制、廉政约束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等等。颁布实施《公务员法》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建立起的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和创新。通过《公务员法》的颁布和实施,将把我国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必然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综上所述, 在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指引下, 我们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明显的进步。事实已经证明并还会继续证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