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农村考评制度重心的转变,既有值得肯定的方面,也有需要反思的问题。从整体上看,农村评价体系指标不是平均用力,而是有其重点的,有的重心甚至一直不变。但站在转型的阶段性观之,不同时期的重心又有变化。如农村考评体系建设中的“一票否决”与责任状签订问题。目前,被考核“一票否决”的农村项目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财政税收、耕地保护等方面。这在陕西、湖南、浙江、安徽等农村地区表现最为突出。例如,2012年7月17日召开的合肥市委党委扩大会上,合肥全市乡镇年度分类考核评价中,4个乡镇遭“一票否决”,原因是涉及“环保”、“安全”、“计生”。市委书记吴存荣说:“这些红线特别是环保、安全生产问题,一个都不能碰。”《合肥4乡镇2012年度考核遭“一票否决”》,《江淮晨报》2013年7月18日。 应该说,在农村考评体系中加入“一票否决”的硬指标,有助于保住底线、从严治理、强调重点,如近年来对于环保的高度重视就是一个重大转变。不过,如随意设置“一票否决”,缺乏科学根据和理性认识,势必导致硬指标不断增加,农村干群疲于应付、投机取巧、形式主义成风,尤其会使农村出现硬指标和软指标的失衡情况。2014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完善科学考核机制,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事项,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中办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控对乡镇干部一票否决事项》,《大众日报》2014年9月26日。 这就很能说明问题,因为当“一票否决”变得过于随意时,它就会走向考核的反面。江苏省盱眙县的“双诺三定”也是这样,这种通过村干部向乡镇党委和党员群众的“双向承诺”,即提诺、审诺、承诺,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的做法,以做到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时限问题的“三定”,是一种制度创新。《江苏省盱眙县:积极完善村干部考核激励机制》,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1年8月25日,http://dangjian,people.com.cn/GB/15509523.html. 但是,如过于随意、繁琐,就会使制度成为一种束缚。
最后,农村考核制度在不断演进的过程中,确实出现由一元到多元的转变,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如何更加细化、具体化地对此进行分类,以适合对于广大农村的治理,这是需要探讨的。如目前的农村考评往往是在整个国家干部考评的范畴内进行的,其优点是强调统一性,缺点是失去特殊性。最典型的例子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标准的统一使用,就容易失去对于农村干部的特殊要求。在乡村治理中,“能”往往被理解成“经济能人”,而乡镇与村干部的治理能力尤其是自治管理能力,很少在考评制度中得到体现。“德”也是如此,一个省市级领导干部的“德”,恐怕就要与乡镇和村干部之“德”有所差异,至少在“以身作则”和“亲民”这点上,应对农村基层干部提出更高的“德”的要求。另外,在农村考评标准中,党委、政府和村委会较少有所区分,往往进行统一考核,这与其不同的性质、职责是不相称的。只有对其进行有区别化的考评,才能彰显其在乡村治理中所发挥的不同作用。
总之,从农村考评制度的历史变迁可见其巨大成就,但也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即理解它的初级阶段性质。这主要表现在:滞后式发展、创新性不足、现代意识缺乏、法制化薄弱、细化程度不够、形式主义严重。这些都需要在历史变迁与转型中,不断地进行调整、创新和超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