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当代中国人养老观念转变的思考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当代中国民众这种独特的养老观念?又是什么促成了中国人养老观念的当代转变?本文认为,虽然中国近代以来经济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深刻影响当代中国人的养老观念,促使其不断做出调整,但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以“养老敬老”为核心的家庭养老仍然是我们社会养老文化的主体,其对形成波纹式的“差序格局”(费孝通)的社会模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30)即便历经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被视作封建思想而受到严厉批判,遭受“文化大革命”时期激烈冲击,也经受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平等、自由思想观念的浸染和西方养老文化的侵入,其“养老敬老”的文化核心并未发生改变,家庭和子女仍然是人们晚年“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支柱所在,这种根深蒂固的养老文化的核心历经千年而不变。
当代中国人养老观念的变化是传统养老文化为适应经济社会变迁而做出的深刻调整,更是国家发展战略变化与国家意志推动的结果。而国家战略与国家意志相辅相成,交互作用。一方面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国家发展战略发生了根本转变,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市场经济下个体化、原子化倾向明显,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结构急速变化,社会流动急剧加速,城乡大量劳动力,尤其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已不再遵循传统的就业模式,而是趋向于外出流动就业,传统家庭养老的“共居模式”开始发生改变。(31)198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抽样调查表明,城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单独居住的比例为25%左右,而与子女共同居住的比例超过70%。(32)而在本次调查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单独居住(包括与配偶同住)的比例超过60%,而与子女共同居住的比例不到40%。这种由“共居”向“分居”模式的转变,弱化了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同时,这一时期国家已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养老保障功能不断弱化,“421”甚至“621”家庭结构模式的产生使青年夫妇的养老重担急剧加大,客观上进一步给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带来冲击。
另一方面国家意志发生转换,在去计划经济的思想下,新的国家意识形态日渐强调个体责任并得到国家具体制度的实施保证。为了防止由于大量的老年人,尤其是城市老年人可能带来的社会不稳定,为经济体制改革保驾护航,国家开始了一系列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并在历次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实践中,不断强化养老的个人责任。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养老保险费,并实行社会统筹和部分积累相结合的筹资模式;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筹集模式;1995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并附带公布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具体实施办法;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统一了养老金缴费费率和计发办法,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扩大至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此外,国家于2009年通过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原来的老农保制度取消,开始在农村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的筹资模式。至此,我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基本确立。这些制度中突出“个体责任”的理念通过不断地调整与强化,已经渐渐内化为社会转型时期人们养老观念中的一部分。
由于受到我国传统养老文化的深远影响,本次研究发现当代中国人养老观念中仍然保留“反馈式”养老的传统惯性,无论是父辈或是子辈,都较青睐有着强烈情感联结的家庭养老模式。但面对残酷的现实,人们只能不断重塑自身的养老观,故可以说这种观念的转变是消极的、被动的,是国家战略变化与国家意志推动的产物。就像国家将“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范围一样,反过来,新的养老观念也会不断影响着养老保障制度的安排。而新的养老观念将在多大程度上塑造未来的养老制度安排?这取决于民众的养老观念在多大程度上被采纳、被整合到养老政策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