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究发现
(1)对老人及养老的看法。当下中国民众对待老人及养老相关问题的看法,将直接影响人们的养老实践。如表1所示,高达72.3%的受访人表示,家里有老人不会有不舒服的感觉,认为“老人是宝,积累了很多生活经验”、“虽然老了,但也应该尊敬他们”,表示认可老人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另外,有21.1%的受访人表达了中立的态度,只有6.3%的受访人不认可“家有一老,胜有一宝”的说法,仅有0.3%的极少数受访人表现出排斥甚至歧视老人的态度。而在所有受访人当中,城镇受访者对老人的认可程度要比农村受访者高出将近10%。
不仅如此,在“如果不能尽到赡养义务,您觉得自在吗?”的调查中,绝大多数人(93.5%)表示会感到不自在,极少数一部分人(5.3%)表示“无所谓、不知道”,只有1.2%的受访者明确表示,就算自己不能尽到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会觉得不自在(见表2)。
从调查结果看,我国居民对老人的认可程度较高,也并不否认或抗拒自身的赡养义务。可见,人们在总体上是保持家庭养老观念,并且渴望家庭养老。如此,为何又以厌老、弃老等家庭伦理失范现实频现报端?是改革开放时期孝敬弱化趋势有了改变吗?调查组通过进一步访谈得知,尽管人们在主观意愿上认同“尽孝”,但经济、生活、工作等客观因素阻碍了这一目标的实现,使子辈对父辈的赡养成了一件“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而相较于农村受访人,城镇受访人虽然表现出了更高的认可度,但受城市生活压力的影响,城镇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在养老问题上面临较大的现实困境。(17)可见,虽然我国现代文明中仍然延续着子女赡养父母的传统惯性,但当这种惯性置于当下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现实中,并结合当下我国家庭日益核心化和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可看到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正面临真正严峻的挑战。(18)在今后的养老制度改革中,如何发挥这种传统惯性,并充分调动民众家庭养老和自主养老的积极性,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2)养老内容。养老的内容不仅受一定社会历史阶段文化习俗影响,更受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19)那么人们养老观念中对物质赡养、生活照料和精神赡养的需求究竟如何?调查显示,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常见的物质矛盾不同,将近一半(49.9%)的受访人对精神赡养表达出了极大的渴求,远远高出选择物质赡养的比例10.1%,也明显高出选择“生活照料”的比例(39.8%)(见表3)。在进一步的访谈中发现虽然人们普遍认为物质赡养与生活照料及精神赡养比起来仍然处于核心地位,也是晚年生活最基本的需要,但老年人最需要的却是精神赡养。显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社会中养老的内涵已远远不止停留在“吃饱”、“穿暖”等维持基本生存的传统养老内容上,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而由于老年人逐步退出社会生活,在没有宗教及其他寄托的情况下,老人们情感上的慰藉和满足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的孝顺、理解和关心。
由此可以推断,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逐渐松散的家庭关系、不断弱化的家庭支持网络,直接促进了人们对精神赡养的高度需求,并且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进一步弱化,这种需求会不断强化。如何“老有所乐,老有所用”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社会养老问题或者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而且是我们国家暂时忽略而又必须考虑的重大战略问题了:在可预见的将来,我国的社会经济进一步快速发展,一方面老人们的物质需求不断得到提高;另一方面老人们的预期寿命将不断增长(实际上据世界卫生组织日内瓦发布的《2013年世界卫生统计报告》,2011年,中国人均寿命已达到76岁,高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甚至高于一些欧洲国家),(20)因此他们将注定还会有很长的生命周期处于社会活动的边缘。(21)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较低层次的满足实现后,人们就会转向于较高层次的需求,老人们的精神赡养得不到满足与重视,正是很多老人转而走向其他力量(包括邪教)并进而为其他力量所利用的重要原因。
(3)养老责任。当下中国人对养老责任又有怎样的认知呢?他们认为哪个主体最应该为养老承担责任?是个人、子代还是政府?调查结果显示(如表4所示),人们认为的养老责任主体依次为“子代(43.7%)”、“政府(37.9%)”、“个人(18.2%)”,即受访人当中最多的人仍然认为子女最应当承担父母的养老,然后是政府和个人责任。但将受访人作代际对比分析时,发现不同代际之间的养老责任认知程度有所不同。如表5所示,60岁以上的受访人中认为子代是养老责任主体的比例为53.1%,而在18~60岁的受访人分组中,这一比例下降至41.5%。在这一年龄组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受访者选择“子代”的比例仍然最高,但比例呈下降趋势,责任认知从“子代”向“政府”和“个人”倾斜,表明年龄越低,人们对子代赡养的依赖性越小,同时对政府养老保障制度支持的期待有所提高。这一结论在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2012年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CHFS)中也有体现。该报告显示,在中国居民的养老计划中,依靠子女养老的居民占比呈下降趋势,在50、60、70和80后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37%、31%、25%和19%,而依靠政府养老的居民比相对有所提升。(22)可见养老责任的认知结构存在着代际差异,且代际层次越低,对子代养老责任的依赖性越小,对政府制度性支持期盼越高,也更肯定个人的养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