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经验论的这个重要论点,为巴克莱主教所特别发挥。巴克莱(1685—1753)论证道:既然第二性质依赖于第一性质,这说明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本是不可分离地联结在一起的。一个只有广袤、形状、运动而没有软硬、色彩或声音的东西是不可想象的。“显然我是没有能力来构成这样一个有广袤和运动的物体观念的,除非我同时给它些颜色或其他感性性质……因此,这些其他感性性质在什么地方存在,第一性质也必定在什么地方存在,也就是说,它们只存在于心中,而不能存在于别的什么地方”(巴克莱:《人类知识原理》,见《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543页)。在巴克莱看来,“天上的一切星宿,地上的一切陈设,总之,构成大宇宙的一切物体,在心灵以外都没有任何存在。它们的存在就是被感知或被知道”(同上书,第541页);“存在就是被感知”,根本不存在任何物质实体。巴克莱最后指出,是上帝而不是物质才可能将感觉与观念赋予人们。
沿着这条路线,休谟(1711—1776)把经验论发展成为彻底的怀疑论和不可知论。因为巴克莱已经把存在化为感知,但感知本身只是一堆杂乱无章的瞬间印象,于是就有一个如何可能使这些瞬间印象联结起来,具有一定的秩序规则以构成认识的问题。休谟认为:这是人们经验习惯和联想构成的,客观上并没有这种秩序和规则。因此,唯理论认为由理性演绎得出的普遍必然的真理,便根本不能成立。“原因与结果的发现,是不能通过理性,而只能通过经验”(休谟:《人类理智研究》,见《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634页);“根据两件事物经常联系在一起,例如火与热,重量与固体,我们仅仅由于习惯就会由这一件事物的出现而期待那一件事物……由此可见,一切从经验而来的推论都是习惯的结果,而不是运用理性的结果”(同上书,第642页)。因之,火与热,雪与冷,身体(肢体运动)与心灵(意志活动),我们只见它们彼此继起、相互连续,其中的关系和联系是根本不可知的;是什么力量使事物相继出现,使我们观念不断产生,也是不可知的。从而,除数学是与经验事实毫无关系的必然分析命题以外,一切有关经验事实的科学知识都只是或然性的推论,不能保证有任何普遍必然的有效可靠性。没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客观真理,它们都只是人们主观的经验习惯。我们相信太阳明天会出来,不过是由于我们天天看到它曾经出来的缘故。
可见,把知识来源完全归于感觉经验的经验论者,尽管如休谟那样否定了上帝、宗教奇迹和精神实体的存在,但也同样否认了不依存于人们主观意识的物质世界及其客观规律的独立存在。休谟的怀疑论把从感觉经验出发的整个近代哲学的特征和问题十分尖锐地暴露了出来,超过了任何其他哲学家,到今天仍有其巨大影响。
自培根到休谟,经验论和归纳法不能保证科学所要求的客观内容和普遍必然的有效性质,即是说,不能证实知识的真理性质。另一方面,从笛卡尔到莱布尼兹,唯理论和演绎法也不能保证这一点。尽管经验论和唯理论都是为了从中世纪的宗教神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反对封建蒙昧。一个是信任人的理知,另一个是信任人的感觉;一个认为只有理知才能获得真理,另一个认为只有感觉经验才有真理。它们都企图为当时蓬勃兴起的自然科学提供哲学论据和基础,结果是经验论陷入了怀疑论,唯理论归结为赤裸裸的信仰主义。大数学家莱布尼兹论证上帝和宗教的合理,写了大部头英国史的历史学家休谟则否定任何客观规律的存在和可知。但是,从伽利略到牛顿,自然科学在凯旋行进,使人们获得了如伽利略所说的可与神明相比的确实知识。现在这种确实的科学知识的哲学基础却成了问题。具有真理性质的科学知识(认识)如何可能?当时取得巨大成就的自然科学的普遍必然的客观有效性如何可能?……给哲学提出了巨大问题,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有关宗教、神学、上帝存在种种问题如何对待?(这些问题又与社会政治问题有联系。)笛卡尔、莱布尼兹、洛克、巴克莱都或承认、或宣扬上帝的存在,斯宾诺莎的上帝等于自然总体,休谟对上帝则持怀疑态度。总之,在这里,认识论(认识上帝)和本体论(上帝存在)还混在一起,没有分家。而宗教究竟是否是与科学一样的客观真理?它们究竟有否和有何区别?如何来说明科学和宗教的地位和意义?在当时也日益成为巨大问题。这两方面的问题,经验论和唯理论两派显然都不能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