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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全球性大国的竞争与合作

【摘要】二十国集团作为协调全球经济事务的首要平台,是此轮全球金融危机的产物,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和治理碎片化难以调和的矛盾产物。全球经济治理赤字问题突出,究其根本是治理主导权的严重失衡。新兴市场国家的群体性崛起正在改变世界经济格局的力量对比,二十国集团为新兴的全球性大国参与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提供了平台。中国是2016年G20峰会的主席国,作为系统重要经济体的中国有能力为世界经济发展做出切实贡献。

【关键词】二十国集团  全球经济治理  全球性大国

【中图分类号】D81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5.21.004

二十国集团峰会(G20)作为协调全球经济事务的首要平台,是全球性大国共同治理世界经济的新机制。之所以说其新,并非指时间上的新,因为就G20机制而言,早在1999年就已成立,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促使其升格为领导人峰会,2009年G20匹兹堡峰会确认了其首要平台的身份。G20的“新”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G20是首个由西方发达大国和新兴市场大国共同磋商和协调全球经济事务的新机制,在这之前是七国集团(G7)占据着二战后全球经济事务协调的核心领导位置;另一方面,G20本身仍然处于机制建立的初期阶段,就未来长期全球经济治理而言,G20能在多大程度上发挥领导力还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可以说,G20在塑造全球经济治理未来的同时,全球性大国也在塑造着G20的未来。

G20中的全球性大国

何谓“全球性大国”?我们很难找到一个精确的概念来定义“全球性大国”。但是,美国作为全球性大国的典型是毋庸置疑的。从美国看,全球性大国至少应该具备两个方面的要素:实力和影响力。实力是全球性大国的硬指标,包括一个国家在经济、军事和文化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实力,只有那些具备其他国家难以取代的绝对优势的大国才是全球性大国。影响力则是全球性大国的软指标,主要指一个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具体体现在议题设置权、决策权、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四个方面。相对于美国的霸权地位,还有哪些国家可以称得上全球性大国?在全球经济治理领域,可能用“系统重要性经济体”这一概念来界定“全球性大国”更具有科学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具有系统稳定重要性的国家和地区有五个(S5),包括美国、英国、欧元区、中国和日本”。①G20成员包含了所有系统重要性经济体,从某种意义上讲,系统重要性经济体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能够被称为全球性大国的一个基础条件。

G20中全球性大国的竞争与合作

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凸显了全球经济治理的缺陷,治理赤字问题相当普遍,经济全球化和治理碎片化是难以调和的一对矛盾。究其根本,是治理主导权的严重失衡,具体表现在西方发达大国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中的决策机制、议题设置、规则制定和话语主导四个方面中的优势,而发展中群体则处于相对弱势一方。近年来新兴市场国家的群体性崛起虽然已经改变了世界经济格局的力量对比,但是在全球经济治理主导权方面却没有实质性的改善。

全球经济治理的决策机制。就全球经济治理的决策机制而言,西方发达大国尤其是美国的绝对优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此轮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在G7的领导之下,世界经济的三大重要领域——金融、贸易投资和发展分别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世界银行(WB)管理,除了WTO实行的是一国一票外,美国在IMF和WTO中都占有最大的份额,并且具有一票否决权。此外,世界银行的行长自建立以来一直是由美国籍人士担任,一如IMF的总裁职位一直在欧洲人手里。对于全球经济治理决策机制的不对等格局,虽然国际社会是有改革的共识,但是迟迟没有采取实质性的改革行动。

直到此轮全球金融危机袭来,发达国家需要获得新兴市场国家的支持,才在2008年11月G20首次峰会公报中明确了对国际金融机构进行改革“以适应世界经济的变化和全球化的新挑战,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包括贫穷国家在内,必须有更大的话语权和代表权。”②2009年匹兹堡峰会承诺,“将一部分配额向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转移,至少应该按照IMF现行的配额计算公式从那些过度代表的国家向那些代表性不足的国家转移5%的配额”。世界银行将通过动态公式实现公平的投票。要提高发展中国家至少3%的投票权。③

2010年,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份额改革进入一个高潮期,但是权力的让渡主要发生在欧洲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之间,美国投票权并没有受到实质性影响。世界银行在2010年4月春季会议上通过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投票权3.13%的改革方案,使发展中国家整体投票权从44.06%提高到47.19%。在这次投票权改革中,除俄罗斯和沙特没有变化外,韩国、土耳其、墨西哥、巴西、印度等国的投票权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美国投票权由16.36%下降至15.58%,日本投票权比例从7.85%下降至6.84%,英国、法国由4.17%下降到3.75%,德国由4.35%下降到4.00%,意大利由2.71%下降到2.64%。中国增幅最大,达1.65%,投票权从2.77%提高到4.42%,占让渡投票权的一半,成为世行第三大股东国。印度由2.7%上升到2.91%,韩国由1.0%上升到1.6%。但是,美国的一票否决权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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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