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工人阶级再生产的这种简单化处理,必然影响到他对劳动力价值的定义。他把劳动力价值仅仅定义为工资品的价值。20世纪70年代以来,女性主义者率先发难,批评了马克思的这个定义,并试图探讨家庭劳动(domestic labour)在劳动力再生产和劳动力价值决定中的作用。女性主义者们提出,资本家通常支付给工人的劳动力价值一般而言低于工人阶级家庭为劳动力再生产所付出的全部劳动时间,因为后者不仅包括在工资品的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时间,还包括在家庭生产中往往由妇女耗费的那部分劳动时间。女性主义者的这些批评带来了对必要劳动概念的重新理解,即将其归结为生产工人所需的全部生存资料所耗费的劳动,而不只是在以工资购买的消费品中所物化的劳动,下面这个式子表达了这一点:
资本家支付的劳动力价值(狭义的必要劳动)+家庭劳动(包括活劳动和物质成本)=广义的必要劳动
资本家通过工资实际支付的劳动力价值,在这里对应于狭义的必要劳动;另一方面,工人阶级家庭的成员(传统上主要是妇女)所从事的家庭劳动,则构成了广义必要劳动概念的组成部分。由于资本家或资本主义企业并不支付全部广义的必要劳动,这就使下述比率之间的等式失效了,即不再有
这个不等式意味着家庭劳动在广义的必要劳动中占据的比重越大,资本家或资本主义企业需要支付的(狭义的)必要劳动相对而言就越小,以表示的剩余价值率就越高。
在非资本主义的家庭结构和资本主义企业之间围绕劳动力的交换,是一种不平等交换。资本主义可以利用既定的家庭结构和在这种结构下的家庭劳动,达到提高剩余价值率的目的。承认这一现实,便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女性主义经济学的对话开辟了广阔的空间。(11)
女性主义对家庭劳动的考察还可以进一步扩展到医疗服务和教育培训等部门。在这些部门进行的劳动对于工人阶级的再生产也同样是至关重要的,从这个角度看,这些劳动也构成了广义的必要劳动。(12)一般而言,资本家或资本主义企业由于在购买劳动力时没有充分支付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就以无偿的形式支配了一部分家庭劳动,以及在其他再生产部门里耗费的劳动。(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