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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价值再定义与剩余价值论的重构

作者简介:孟捷,清华大学《资本论》与当代问题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是以一系列假设为前提建立起来的,这些假设虽然在先前的文献中被不同程度地讨论过,但还从未被集中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本文批判地考察了剩余价值论的十大假设,并在莱博维奇的基础上,对劳动力价值和工资范畴做了重新定义,这一再定义突出了阶级斗争在货币工资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的决定中具有的意义。此外,本文还从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角度,讨论了投资对于剩余价值率的影响,以及所谓不变的剩余价值率对于工人阶级的意义。尽管阶级斗争对于利润和工资的划分是至关重要的,但投资及其所固有的不确定性,也会给作为国民收入余额的工资份额的变化带来重大影响。决定剩余价值率的阶级斗争理论和决定剩余价值率的投资理论具有互补性,建设“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需要同时兼顾这两者。

关 键 词:劳动力价值;工资;莱博维奇;决定剩余价值率的阶级斗争理论;决定剩余价值率的投资理论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项目批准号:14FJL001。

剩余价值论是整个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核心,恩格斯曾把它和历史唯物主义并列,称作马克思毕生的两大科学发现之一。剩余价值论建立在一系列研究假设的基础上。这些假设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马克思自己明确地讨论过的;第二类虽未被马克思明确地讨论过,但在现代马克思主义文献中已有不同程度的讨论。剩余价值论的发展,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待并处理这些假设。本文将要讨论的作为马克思剩余价值论前提的相关假设如下:第一,劳动力是可以完全商品化的,并可与任何普通商品相类比;第二,生产者的所谓“双重自由”是劳动力商品化的充分必要条件,劳动力商品化和无产阶级化是同一个过程;第三,工人阶级的再生产是依靠工资实现的,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只能通过工资在市场上获取;第四,特定型式的国家和家庭结构与工人阶级的再生产及劳动力价值的决定无关;第五,工人所需的生活资料数量及由此而来劳动力价值在价值创造过程之前是预先给定的已知量;第六,劳动力价值决定了劳动力价格或货币工资的水平;第七,剩余价值或利润是在新价值中扣除预先给定的劳动力价值之后的余额;第八,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变化只受劳动生产率的影响;第九,在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保持不变的剩余价值率有利于工人阶级的利益;第十,资本和劳动在围绕新价值的分配中只能存在零和关系。本文将依次讨论这些假设,并着力分析对这些假设做出变更或补充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这种变更所能带来的理论上的后果。

 一、劳动力商品化和工人阶级的再生产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或者说他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解,是以劳动力的不受任何限制的商品化为前提的。这意味着在马克思那里,劳动力虽然是一种特殊商品,却和普通商品一样,其价格完全接受市场规律的支配。这种将劳动力商品和普通商品相类比,甚至将前者完全还原为普通商品的倾向并不是马克思的首创,而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尤其是李嘉图的一贯做法。在《政治经济学与赋税原理》中,李嘉图这样写道:

“如果把帽子的生产费用减少,即使需求增加两三倍,帽子的价格结果也会降到新的自然价格的水平。如果用减少维持生活的粮食和衣服的自然价格的办法来减少人们的生活费用,即使对劳动者的需求大大增加,结果工资也会下降。”①

在这段话里,李嘉图把决定普通商品(即帽子)的规律与决定人的价格的规律等同了起来。与李嘉图同时代的一些人道主义批评者抓住了这一点,认为李嘉图“把人变成帽子”,即把劳动力还原为普通商品,是犯了反人道主义的错误。在其青年时代的著作《哲学的贫困》里,马克思谈到了李嘉图和同时代人道主义批评家之间的这种对立,但是,他没有非难李嘉图,反而选择支持李嘉图的观点,并写道:

“李嘉图的话是极为刻薄的。把帽子的生产费用和人的生活费用混为一谈,这就是把人变成帽子。但是用不着对刻薄大声叫嚷!刻薄在于事实本身,而不在于表明事实的字句!法国的作家,像德罗兹、布郎基、罗西等先生用遵守‘人道的’语言的礼节来证明他们比英国的经济学家们高明,从而得到天真的满足;如果他们责难李嘉图和他的学派言词刻薄,那是由于他们不乐意看到把现代经济关系赤裸裸地揭露,把资产阶级最大秘密戳穿。”②

将马克思、恩格斯的这种态度与现代思想家卡尔·波兰尼做一番比较是饶有意味的。波兰尼和马克思类似,都将劳动力商品化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得以产生的根本前提。但与马克思不同的是,波兰尼通过将劳动力定义为“虚构商品”,使劳动力与普通商品彻底区分开来。他写道:

“关键就在于:劳动力、土地与货币是工业不可或缺的要素;它们同样必须被组织在市场之中;实际上,这些市场形成了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绝对关键的组成部分。但劳动力、土地和货币显然都不是商品;这样一个基本假定,即任何在市场上买卖的东西都必须是为了出售而生产出来的,对它们而言显然是不成立的。换言之,根据商品的经验定义,它们不是商品。劳动力仅仅是与生俱来的人类活动的另外一个名称而已,就其本身而言,它不是为了出售,而是出于完全不同的原因而存在的,并且这种活动也不能分离于生活的其他部分而被转移或储存;土地不过是自然的另一个名称,它不是人类的创造;最后,实际的货币,仅仅是购买力的象征,一般而言,根本就不是生产出来的,而是经由银行或国家金融机制形成的。三者之中没有一个是为了出售而生产出来的。劳动力、土地和货币的商品形象完全是虚构的。”③

在波兰尼看来,这种虚构商品是一个矛盾,一方面,虚构商品的出现为整个社会提供了根本的组织原则,该原则深刻地影响了几乎所有的社会制度;另一方面,如果一任市场机制成为人的命运、自然环境以及购买力大小的唯一主宰,整个社会便有被摧毁的危险。在这个意义上,波兰尼甚至说,以虚构商品为基础的自我调节的市场“是彻头彻尾的乌托邦”。④波兰尼提出,上述两方面矛盾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自19世纪以来,随着市场的无限扩张,也出现了力图限制市场、限制虚构商品发展的力量,即出现了各种社会保护运动。以劳动力的保护为例,有组织的工人运动和福利国家,就是限制劳动力商品化的具有一定成效的制度安排。

和波兰尼类似,马克思也把劳动力、土地和货币(货币资本)作为特殊商品来看待。劳动力作为特殊商品,一方面体现在它的使用价值上,另一方面体现在它的价值上。在讨论劳动力价值的决定时,马克思提出,“劳动力价值还取决于每个国家的传统生活水平”,“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在这些地方,他是把劳动力作为特殊商品来看待的。⑤但是,马克思对待劳动力的态度和他对待土地及货币资本的态度是有微妙差异的,马克思更为彻底地将后两者作为虚构商品对待。他指出,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看,土地或货币都不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不是劳动的产品,并没有物化于其中的内含价值,在此意义上,诸如“土地的购买价格”或“货币资本的价格”之类的概念,都是“价格的不合理的形式,与商品价格的概念完全相矛盾”。然而,马克思却从未像批判“土地的购买价格”或“货币资本的价格”那样,批判过“劳动力价格”这一概念,他只批判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的价格”概念,并用“劳动力价格”取而代之。他坚持将劳动力价格和普通商品价格相类比,没有意识到劳动力价格和土地价格一样,也是不合理的范畴。⑥这样一来,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在他那里一会儿被承认,一会儿又被消解了。这种矛盾深刻地影响了剩余价值论本身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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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价值论   劳动力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