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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视角下的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述评(3)

三、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构成

对于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的构成,学者的认识差异较大。部分学者按照国家治理的某一向度要素组合进行了界定。如依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分为经济治理能力现代化、政治治理能力现代化、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治理主体分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场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治理基本要素分为体制机制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这种界定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无交叉、无遗漏,容易符合逻辑要求,但是存在的问题是机械化、线条化,将国家治理等同于若干领域若干要素的叠加,无法体现国家治理能力所蕴含的系统性和协同性特点。

还有部分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论述。(1)从政治学的角度,认为“制度+结构+绩效”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标示[17]。其中,精良的制度是基础;合理的结构是支柱;充分的绩效是特征。(2)从国家治理格局的角度,将治理能力现代化分为治理制度理性化、治理技术现代化、治理结构网络化和治理手段法治化等[18],其中法治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和保障。(3)从政府治理的角度,强调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就是政府的公共政策制定能力、公共财政与预算能力和选人用人能力的现代化,具体表现为:政府的公共精神或“公信力”;依法行政或政府履行自己职能的“责任能力”;政府的“执行能力”;政府的“监督能力”;政府的“服务能力”。[19](4)从治理的目标取向角度,指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包括制度建构能力的现代化、改革创新能力的现代化和科学发展能力的现代化。[20]

制度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起着基础作用。有学者认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地表现为持续提升的制度执行能力。它内在地表现为正确理解制度价值的能力、忠于和遵守制度的能力、原则性前提下灵活使用制度的能力;外在地表现为依法治理、民主协商、公共服务、责任承担、动员整合、风险化解等能力。[21]当然,制度不仅包括法律、规章、政策等正式制度,也包括充满着德性和文明的习俗、文化、传统等非正式制度,而非正式制度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亦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有学者指出:“一个现代国家如果不重视精神、价值以及文化等治理形态,不将其纳入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当中,就不能创造良好国家认同和维系社会和谐稳定,现代国家就不能实现有机团结,不能完成时代赋予现代国家的治理使命,甚至会出现国家治理的危机。”[22]故需注意的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还应该重视意识形态、公民信任、传统智慧、公民参与意识、政治认同感等“软”能力。

国际组织和一些研究机构曾经提出“世界治理指标”、“人文治理指标”、“民主治理测评指标”等衡量国家治理能力,各有侧重。因研究角度不同,国内学者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构成的理解也有差异。简单来说,如果将国家治理看成一系列互相联系的活动,则可以划分为:(1)治理理念的现代化,包括先进的意识形态、正确的价值取向等;(2)治理方式的现代化,包括优良的治理结构和功能、具有创新性的体制机制等;(3)治理手段的现代化,包括科学的治理方法、先进的治理技术等;(4)治理效果评价的现代化,包括评价原则的合理性、评价指标的精确性、评价工具的可操作性等等。若将国家治理当作复杂系统,可以分为:治理理念的现代化;治理制度的现代化;治理结构的现代化;治理功能的现代化;治理方法的现代化;治理体制的现代化。另外,单从制度的角度,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分为制度建构能力的现代化、制度执行能力的现代化和制度实施效果评价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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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述评   国家治理   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