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两制”关系视野下的生态文明建设
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的讨论,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比如,著名生态经济学家刘思华先生在1991年就提出,“我们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的协调发展”[4],随后又在1992年的《生态时代论》和1994年的《当代中国的绿色道路》中,更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5]。“十七大”之后,更多的学者开始关注这一议题。比如,陈学明和余谋昌分别在同名的《生态文明论》中,强调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与生态文明的本质是一致的”、“生态社会主义是生态文明的社会形态”[6]。在他们看来,生态文明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首先强调以人为本,同时反对极端人类中心主义与极端生态中心主义,认为人是价值的中心,但不是自然的主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同时,生态文明也只能是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本质只能使本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而不会承担全球的环境责任。生态社会主义由于将生态文明与社会主义相结合,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重大发现。
但总体而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对立意义上的“两制”视野或话语,前些年并未得到生态文明研究学界的普遍认可与接受,而这一切正由于“十八大”报告和修改后《中国共产党党章》的明确阐述而发生实质性改变。也就是说,如今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已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目标追求和建设方向,这样,我们就必须回答如下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与资本主义的生态文明(如果确实有的话)究竟有何实质性不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建设在一个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经济政治秩序中能否最终取得成功?前者可以进一步转化为,我们究竟应如何理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迄今所实现的环境改善,而后者可以进一步转化为,我们是否能够以及如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制度与体制的实质性创新。
在笔者看来,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中的先发优势、大规模的传统经济与产业结构性转移、民族国家及其区域性的环境管治政治与政策、波澜壮阔的环境新社会运动,是欧美国家生态环境在20世纪80年代明显改善的主要原因。换言之,欧美国家的生态环境改善是不争的事实,但导致这种改善的手段/工具、制度和理念却是局部性、改良性和保守性的——在不改变资本主义的市场体制与民主政治的前提下,借助全球化的市场将污染性和生态破坏性的产品、技艺和产业转移到世界一体化经济链条的低端,也就是俗称的“生态现代化”或“生态资本主义”[7]。
我们所憧憬的是,通过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经济、社会、文化与生态管治的制度建设与体制创新,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社会精英最终能够在一个依然由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经济政治秩序中,率先实现对资本主义物质文明成就及其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践的批判性超越,从而首先在国家地域内实现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生态调控,然后凭借自身的良好声誉与信誉逐渐吸引和说服世界各国的民众自愿加入我们的行列[8]。
因而,这将是一个漫长而充满挑战的历史性过程。我们需要同时扮演着两方面的角色,一方面,作为对现代工业文明的革命性替代,生态文明代表着人类社会与文明的未来,就此而言,我们已经站在了时代的最前沿;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漫长的文明演进过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仍将是一个学习借鉴的过程,就此而言,我们还远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文明的“终结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