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度外的公众参与倒逼政府提升决策能力
由于公众参与的制度吸纳不够、公众理性参与意识缺乏,以及一些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引发公众对立情绪,制度外公众参与在各地风起云涌。这种情形一方面引发人们思考,公众参与是否能够有利于真正形成高质量的决策;另一方面,无疑给政府决策者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挑战着政府制定决策的能力和实施决策的能力。改变这一现实状况的途径,除了继续完善参与制度、持续培养公众理性的参与意识,在政府层面来说,那就是加强能力建设,谋求公众参与环境下决策能力的不断提升。
二、公众参与对政府决策能力建设的意义
公众参与在给政府决策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机遇,对政府决策能力建设将产生积极影响。政府决策的价值取向在于公共利益,决策的公共性决定了民主参与的必要性,这是公众参与的理论正当性基础。具体而言,公众参与对政府决策能力建设的意义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公众参与有助于决策者发现问题、获取信息
公众对政府活动的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将有助于决策者更有效地发现问题、准确界定决策目标,这是有效决策的基础。公众参与还有助于决策者广泛征询公众意见,获取全面、有效信息以作为制定决策方案的依据。
(二)公众参与有助于决策者化解矛盾、获得共识
决策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能够协调矛盾,保持公共权力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动态平衡。公众在参与决策讨论的过程中,在政府引导下,面对面地就有歧见的问题进行商谈,相互求得谅解,求同存异,矛盾和冲突得以化解,最终达成共识、形成共同意志。
(三)公众参与有助于实现决策的正当性、执行性
公众参与决策的过程,有助于政府不断对决策进行反省,启动纠错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增强决策的正当性。并且公众参与程度和决策的执行力具有一定正相关性。决策机关通过各种形式的参与、协商、对话,广泛听取公众意向,通过科学的程序、方法和机制进行决策活动,防止了公权力被滥用,还能通过实现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良性互动,确立决策的权威和公信力,从而有助于决策的实施,增强了决策的可执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