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改革措施:
第一,实行党政分开。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因此,应当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理顺党组织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并且逐步走向制度化。报告强调,中央、地方、基层的情况不同,实行党政分开的具体方式应有所不同,报告还就此提出了原则性的意见。
第二,进一步下放权力。报告针对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提出的改革原则是:“凡是适宜于在下面办的事情,都应由下面决定和执行,这是一个总的原则。”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要在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逐步划清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做到地方的事情地方管,中央的责任是提出大政方针和进行监督。在政府同企业事业单位的关系上,在党和政府同群众组织的关系上,报告也都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原则。
第三,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报告强调,为了避免重走过去“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老路,这次机构改革必须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要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企分开的要求,合并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部的专业机构,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到间接管理为主。适当加强决策咨询和调节、监督、审计、信息部门,提高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控制能力。
第四,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报告指出我国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上仍然存在一些重大缺陷,使我们长期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年轻优秀的人才难以脱颖而出,二是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就是要对“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改变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改变用党政干部的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现状,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的现状,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报告指出,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即制定法制和规章,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
第五,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目的是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矛盾。其基本原则是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
第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报告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今后应继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立法工作和法律监督。加强人民政协的组织建设,逐步使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经常化,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理顺党和行政组织同群众团体的关系,使各种群众团体能够按照各自的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能够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各自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继续加强基层民主生活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