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
邓小平心目中的人民生活层面的目标是什么?在不同时期,邓小平的表述稍有不同。1978年9月16日听取王恩茂等汇报时讲:“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103] 1980年5月5日会见几内亚人民革命共和国总统艾哈迈德·塞古·杜尔时说:“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104] 1983年1月12日同万里等谈话时说:“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105] “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人民收入的增加”和“人民的富裕幸福”,就是邓小平追求的人民生活层面的奋斗目标。
(一)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
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被称为实际上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主题报告,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个宣言书。这篇讲话提出了一个“大政策”,即“在经济政策上,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这是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政策。”[106]正是这个大政策,开启了鼓励人们劳动致富的闸门,推进了在国家财富不断增长的同时,人民群众也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
发展我们的经济,增加人民的收入。“大政策”推动大发展,“大政策”促进人们的收入大增加。“文革”中“四人帮”提出,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搞社会主义就是要使人民一步一步富裕起来。1978年8月初会见阿拉伯利比亚代表团时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比你们小得多,我们穷,不发达,你们就比较富。我们希望有二十年的和平时期,好好搞建设。我们希望安定二十年,有一个安定的国际环境,来发展我们的经济,增加人民的收入。”[107]把经济发展起来,人民生活就会得到逐步改善。有人说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好,如果那样,这是什么社会主义?是“四人帮”穷的社会主义。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邓小平认为,“不能有穷的共产主义,同样也不能有穷的社会主义。致富不是罪过。”[108]致富不仅不是罪过,而且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最大期盼。1987年10月13日会见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总书记亚诺什时指出:“就我们国家来讲,首先是要摆脱贫穷。要摆脱贫穷,就要找出一条比较快的发展道路。”[109]否则社会主义有什么优越性呢?1980年8月26日请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到家中叙谈时指出:“要使生产发展起来,人民富裕起来,真正去做,也并不难。只有这件事办好了,才能巩固民族团结。”[110]办法就是搞好建设,使国家好起来,使占人类四分之一的人口摆脱饥饿和贫困状态,使人民富裕起来。事实证明,邓小平提出的大政策,有力地推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人民收入不断增加。
我们的原则是共同富裕。“大政策”提出后,勤劳致富成了响亮的口号,带动了中国财富的创造与积累,人们开始富裕起来。但一些人只顾“大政策”中的先富问题,忘记了还有一个共富的目标,这就出现了贫富不均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只顾先富而不顾共富,是不符合邓小平思想原意的。1986年8月20日邓小平视察天津时指出:“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111]这是邓小平提出“大政策”后,又强调的一个“大原则”。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邓小平对这个大原则用了不同的表述,但基本含义是一致的。一是人民共享。1980年5月13日会见毛里塔尼亚国家元首海德拉时指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制度,收入是全体劳动人民共享,但不管怎么样,你总得像个样子。”[112] 1986年6月18日会见荣氏亲属时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民收入分配要使所有的人都得益,没有太富的人,也没有太穷的人,所以日子普遍好过。”[113]他还说,小康社会,是人民生活普遍提高的社会。是虽不富裕,但日子普遍好过。“人民共享”,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表现;“人人得益”是社会主义分配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二是共同富裕。1985年3月7日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即席讲话中说:“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114]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共同富裕这个根本原则不能动摇,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三是共同致富。即我们讲的致富资本主义国家的致富不同。“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的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115]这里一个“致”字,主要是达到的意思,反映了一个实现富裕的过程,社会主义就是要通过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二)我们党和国家一定要关心群众生活
1975年8月3日邓小平接见国防工业重点企业会议全体代表,针对许多军工企业职工生活有后顾之忧等问题提出整顿措施,强调“一定要关心群众生活。”他说:“群众对生活方面的议论是相当多的,不要以为都是讲怪话。我们党和国家一定要关心群众生活,现在应该提出这个问题了。”[116] 1982年1月1日会见阿尔及利亚政府代表团时指出:“发展速度不能光看增长了百分之几,而要看人民的生活水平是否提高了。调整经济就是要注意改善人民生活。”[117]
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党的群众路线在坚持一切依靠群众的同时,也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必须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创造的成果由人民共享。邓小平1978年视察东北时指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118]改革开放之前,人们总体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还是很低的,为了国家整体利益,人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长此以往恐怕坚持不了。1978年3月10日出席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发言中指出:“干社会主义,要有具体体现,生产要真正发展起来,相应的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能够逐步提高,这才能表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19]必须通过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1985年4月15日会见坦桑尼亚副总统姆维尼时指出:“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120]
关心群众生活要从具体事做起。抓落实,是邓小平的风格,也是关心群众生活的具体表现。关心群众生活,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上。一是关心群众的洗澡、吃饭问题。邓小平1975年主持整顿铁路时,遇到一个解决铁路工人主要是火车司机洗澡的问题。他说:“工人下工一身脏,要洗个澡,那么大的企业,搞些喷头有什么困难?但是没有人管。这样的例子,我相信全国可能有不少。事在人为,只要有人做,就会有效果。一摊子事,索性不解决,那也是一种态度,结果是一事无成。”[121] 1979年11月2日,邓小平在中央党、政、军领导干部会上谈到“切实关心群众生活”时说道:“过去领导同志到一个单位去,首先到厨房去看看,还要看看厕所,看看洗澡的地方。现在这样做的人还有,但是不多了。”[122]其实,只要你关心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同群众一块吃苦,任何问题都容易解决,任何困难都能够克服。二是关心农民的吃肉、吃菜问题。1975年7月邓小平到四川调研前,拿到了一份国家计委六月份的统计数字,在号称“天府之国”的四川,农业增产比例在全国倒数第一,农民分配水平在全国倒数第二,农业机械化程度在全国倒数第三,1974年全省人均农业产值在全国倒数第二。11日他和省委负责同志谈话时,强调四川要树立“农业第一”的思想。他说:“当地群众没有肉吃,没有菜吃,要到很远的地方去拉菜,这样就不能安定。”[123]他在1975年8月18日在国务院讨论国家计委起草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时,再次提到:“城市可以帮助农村搞一些机械化的养鸡场、养猪场,这一方面能增加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能改善城市的副食品供应。要是工人没有菜吃,没有肉吃,工业怎么能搞得好?”[124]三是关心农民负担问题。1977年11月17日在广州听取中共广东省委负责人韦国清、王首道等汇报时说:“现在肥料贵,农机贵,农民买不起,增产不增收,有时还要减收。用什么手段使生产成本降低?农业靠工业,工业要降低成本。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要很好地研究一下。现在农村中好些东西是搞形式主义,实际上我们也存在‘苛捐杂税’。”“比如,搞几个现代化养猪场、养鸡场,宁肯进口一点粮食养猪养鸡,以进养出,赚回钱来。生产生活搞好了,还可以解决逃港问题。逃港,主要是生活不好,差距太大。”[125]
邓小平最关心的是农民如何实现小康问题,他自己称为“最感兴趣的问题”。中国地域这么广阔,各地差距又大,如何实现农民的小康,是个不小的问题。1980年7月22日到郑州调研考察时说:“最感兴趣的”是,“如何实现农村奔小康,达到人均一千美元”。他说:“对如何实现小康,我作了一些调查,让江苏、广东、山东、湖北、东北三省等省份,一个省一个省算账。八亿人口能够达到小康水平,这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126] 1983年春天,邓小平到江苏、浙江、上海等地视察,每到一地,都要详细了解当地人民群众收入“翻两番”的情况。回京后,于1983年3月2日同胡耀邦、赵紫阳等谈话时指出:“这次,我经江苏到浙江,再从浙江到上海,一路上,看到情况很好,人们喜气洋洋,新房子修得很多,市场物资丰富,干部信心很足。看来,四个现代化希望很大。”[127] 同时举苏州例子,从六个方面说明人均工农业总产值接近八百美元后的社会面貌和发展前景:第一,人民的吃穿用问题解决了,基本生活有了保障;第二,住房问题解决了;第三,就业问题解决了,城镇基本上没有待业劳动者了;第四,人不再外流了;第五,中小学教育普及了,教育、文化、体育和其他公共福利事业有能力自己安排了;第六,人们的精神面貌变化了,犯罪行为大大减少。对此,邓小平感到非常满意。人民生活改善了,信心就增强了,就证明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
改善人民生活是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判断我们各项工作的标准,从根本上说,是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使用过“人民收入”、“人民富裕幸福”、“人民的生活”、“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等,但都是一个意思,就是要落脚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上。“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128]压倒一切的标准,就是根本的标准,其他标准不可替代;要让人民相信,就必须有实实在在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检验“经济政策”对不对,离不开“增加人民收入”这个根本标准。邓小平还接着提出了“三个有助于”标准。“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129]衡量我们工作做得对不对,离不开“人民的富裕幸福”这个内容。最后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提出了著名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30]三个标准中最核心的就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都是为提供人民生活水平服务的,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就是不断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