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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兜底”:农村社会冲突管理中的政策工具选择(7)

五、结论与讨论

“政府兜底”的前提是农民的闹访闹大。农民通过闹访的行动策略将“小事闹大”,而政府则通过兜底的政策工具将“大事化小”,二者共同建构了当前农村社会冲突管理的一般逻辑。农民闹访闹大改变了社会冲突的性质和方向,使冲突转变为政府立马要解决的政治问题,政府若不采取果断措施就可能使自己陷入政治漩涡。然而,政府并不像人们所想象那样无所不能,当它面对农民闹访闹大时,所能动员的资源和选择的政策工具极为有限。“兜底”的政策工具是政府无奈但理性的“选择”,它具备有效性和易操作性的特点,使社会冲突在短时间内得以化解,农民接受了政府的秩序供给,政府的政治压力骤然稀释。

尽管“政府兜底”能“尽快”地平息具体的社会冲突,但它毕竟是一种非制度化、非常规性的政策工具,并带来了诸多问题,如政府财政使用是否合理的问题、公平公正问题、法律权威问题,以及诱使新的闹访闹大等。由于政府兜底的存在,闹访闹大已现职业化趋势。基层党委政府在面对群体性闹访、职业代闹时,更容易通过兜底方式平息冲突,甚至为了尽快消解舆论、走出政治漩涡而无原则、无底线地退让。

为此,必须扭转基层党委政府在农村社会冲突管理中随意兜底、滥用兜底的局面,使冲突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1)政策工具的选择应充分结合有效性与合理性。基层党委政府在冲突管理中,要讲政治、讲正气、讲原则、有底线、有立场,不能只求解决问题而不问手段。(2)通过顶层设计,改善农村社会冲突管理中政策工具选择的政治社会情境。要把群众路线坐实,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整体性、无缝隙政府建设;建立辩证的稳定观、冲突观和政绩观。(3)探索和建立合理有效的工具库,丰富冲突管理的政策工具选择。将农村社会冲突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使冲突管理和化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权威主体作为第三方介入农村社会冲突。等等。

[参考文献]

[1] 韦长伟.维权抗争中的地方政府管理研究[J].唯实,2011,(11).

[2] 李婷婷.兜底的调解者[J].社会主义研究,2012,(2).

[3] 韩志明.利益表达、资源动员与议程——对于“闹大”现象的描述性分析[J].公共管理学报,2012,(2).

[4] 丁煌,杨代福.政策工具选择的视角、研究途径与模型建构[J].行政论坛,2009,(3).

[5] 陈柏峰.群体性涉法闹访的生产机制及其法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4).

[6] 唐贤兴.政策工具的选择与政府的社会动员能力——对“运动式治理”的一个解释[J].学习与探索,2009,(3).

[7] 贺雪峰,刘岳.基层治理中的“不出事逻辑”[J].学术研究,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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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贺雪峰.乡村的去政治化及其后果[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

[10] 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M].李康,李猛(译),三联书店,1998.380.

[基金项目]2013年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和谐社会背景下基层社会管理机制研究”

[作者简介]杨华,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王会,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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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