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大寨和小岗分别是集体化时代和改革转折时代的农村典型,对这两种对立典型的建构过程及意义的再认识,旨在更深入地理解中国的“三农问题”。大寨以集体主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创造的生产奇迹而被政治化地建构为集体农业的榜样; 小岗则因无法实现集体合作而采取“大包干”的抗争行动而被建构为农村改革典型。两种截然不同的行动方式都被建构为先进典型,反映了典型建构存在逻辑悖论,这一悖论给我们的启示是: 村庄有着自己的特质,农村发展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尊重村庄和农民的自主选择。农村典型的意义在于价值弘扬,而不宜作为模版去推进复制。
作者简介:陆益龙,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农业学大寨”曾经是农村家喻户晓的标语口号,几乎在每个村落,人们都能看到用石灰刷成或用油漆书写在墙上的标语,山西省昔阳县大寨村由此也就成了一个时代农村的典型符号。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则因十八户农民按下红手印,集体土地私下分到各户,率先实行“分田单干”,由此成为中国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发源地,并一举成名。将大寨与小岗放在一起比较,并非因为两个村庄的名称在修辞上的对称,而是因为这两个村庄代表着相对称的村庄特质和政策特征。无论是大寨还是小岗,作为农村典型都已成为历史,但是对他们成为农村典型的历史过程的再认识和反思,或许能再现这些典型的深层意义。
一、大寨精神与集体主义农村典型的建构
大寨是一个地处太行山西麓山西省昔阳县的小山村,从生态环境来看,这里属于“七沟八梁一面坡”的土石山区,穷山恶水、自然条件恶劣。[1]在人类学的文化生态论看来,人类的文化及其精神品格常常与他们所生存与生活的生态环境有着密切的关联,这一理论可以从大寨的经验中得到理解。在中国社会广泛传颂的“大寨精神”,亦即“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精神品格,与大寨农民生活于其中的恶劣自然环境不可分割,正是大寨村的穷山恶水为大寨农民创造其文化精神提供了自然基础和舞台。就一个村庄而言,作为一个自在的社会主体,每个村庄都会有着其自己的传统或“本性”[2],那么,大寨村的传统或“本性”则就是在他们所处的生态环境中创造出来并延续下来。
在中国,穷乡僻壤的村庄有很多。在那些贫困山区,有很多农民也顽强地生存下来。但是,为什么大寨村成为驰名中外的农村先进典型和学习榜样呢? 要解答这样的问题,文化生态论显然是有限的,因为自然与生态环境只是给这个农村典型的产生提供了一个物质空间和舞台,而农村典型产生过程则要依靠大寨人在与自然以及村外世界的互动中,用一系列的实践行动创造并建构起来的。所以,大寨成为农村典型,大寨村农民是中心、是主体。[3]
那么,大寨村农民为何能够创造出典型和榜样呢? 他们用什么样的行动实践赋予一个农村典型什么样的意义呢? 大寨典型与大寨人的典型特性和典型实践是否具有社会历史意义上的因果链关系呢? 要理解这些问题,还是回到大寨村人口与变迁的社会事实之中。目前,大寨村有 220 户左右的人家,人口在 510 人左右。在大寨成为先进典型的关键之年——1961 年,全村有 80 户 340 人。[4]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变迁,大寨村住户和人口的增长基本处于较为平稳的增长状态。就人口结构与变迁而言,大寨村属于一个极为普通的小山村,这里居住和生活着较为平常的农户。作为一个平凡的小村庄,大寨何以成为全国农村的先进典型和学习榜样呢? 究竟是大寨人创造出的先进典型,还是由社会建构起一个时代的典型呢?
或许,仅仅从大寨村人口结构与变迁中,我们难以找到村庄的人口与成为农村典型之间的联系。因而只有从历史的、社会学与人类学的视角,去认识和理解这个村庄中人与事件的意义,才可能有助于我们去解读大寨典型是如何形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