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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文论重建路径:由“强制阐释”到“本体阐释”(8)

——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江教授

8“本体阐释”以文本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讲三重阐释之间的关系时已经隐约谈到了阐释路线的问题。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正确的路线必须将文本作为阐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张江:是的,正是如此。正确的路线应该以文本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证文本的自在含义。出发点是指,文本是阐释的起点,紧紧围绕文本的内涵因子,探寻文本中间有什么、是什么,对文本的原生话语作出初始规定。落脚点是指,从文本出发,向外伸展,探寻与文本相关的次生话语和衍生话语,寻求佐证,回归文本,修正补充对原生话语的初始规定。向外出发与回归文本是两条不可混淆的行动路线,它们是一组双向矢量,有方向,有时序。向外与内返不可替代,先向外再向内,顺序不能颠倒。双向矢量的概念准确规定了以文本为中心的阐释路线,是“本体阐释”的基本路线。

从核心阐释向外辐射可以向四个方面展开。一是文本生成的社会历史背景,包括作者及其相关的一切可能线索。二是文本艺术与技巧的解剖和分析,包括它的借鉴与创造。三是历史与传统的研究,包括传承的、沿袭的、模仿的表现与根据。四是反应研究和分析,包括一切契合文本的读者和社会反应。这四个方面的研究可以相互融通、互文互证。

这才是正确的阐释路线。只要阐释路线对了,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方法。本体阐释鼓励不断创造新的方法。

  《中国社会科学报》:我们做文本阐释时,这四个方面的研究都必须兼顾吗?还是说只研究一个方面也可以?

  张江:作为一个文本的批评,不一定要面面俱到,四个展开方面可以独立进行。你可以只做作者研究、只做技巧研究、只做历史研究、只做效应研究,单方面的双向阐释可以做出独立的结论。还有一种可能是,出现某个方面的优长阐释,淡化甚至遮蔽其他方面的意义,这也是好事。但从总体上讲,对经典文本的阐释应该统合各个方面的阐释,集中指向文本,对文本作出确当、合理、全面的阐释。

  《中国社会科学报》:谈到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本体阐释”对文本的重视程度是显而易见的。这与西方文论中的文本中心主义以及英美新批评所倡导的文本细读有什么区别?

  张江:文本中心主义的逻辑前提是将文本视为独立自足的封闭体系,无视甚至否认作者、读者以及时代环境等外部因素对文本产生的规约和影响。“本体阐释”并不以狭隘的文本观为基础。文本必须细读,没有文本细读,甚至离开文本的天马行空般的议论,不是确当的文学阐释。但是,文本只是整个文学实践活动中的一个基础环节,其生成和定型受到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文本阐释是文学理论建构的核心,但不是全部;文本细读也只是所有理论构建行为的起点,而不是终点。在文本细读中归纳概括出的结论,需要有本源阐释和效应阐释的丰富和修正。停留于文本,不做本源和效应研究,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离开文本,只做本源和效应研究,是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百年多的西方文论史,始终在“森林”和“树木”的二元对立中徘徊,“本体阐释”就是要中止徘徊,走出新路。

核心阐释是根本,本源阐释和效应阐释不可或缺。作为批评家个体,可以只研究树木或森林,但作为系统的文学批评理论,必须以“树木”为基点考察“森林”,在“森林”的总体视域下定义“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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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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