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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梳理与阐释(4)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党依法执政

在中国,治国理政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中国共产党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施依法执政。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具体表现就是依法执政、依宪执政。习近平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依法执政的基本内容是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党要恪守宪法和法律,最关键的是要树立正确的关于法的理念,决不能把法视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决不能把宪法和法律视为我们党单方面意志的体现。正确的法的理念是,宪法和法律既体现党的主张、意志,也体现人民的主张、意志;它们是党的主张、意志和人民的主张、意志的融合、统一;它们是人民和作为执政者的中国共产党的共同约定:今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事务的处理要按照既定的宪法和法律规则来进行。守住和人民的约定,才能从根本上获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才能保证党的长期执政。

党要在恪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要善于使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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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习近平   法治   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