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治国就要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当代政治法律理论认为,一个国家政权机构建立、存在、运行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
一个国家的公民在履行基本义务的前提下,享有多项正当权利。这些权利通常通过宪法条文加以列举、宣示。公民相互之间不得侵犯他人的这些权利。国家组织、公职人员也不得侵犯这些权利。当这些权利受到侵犯时,国家组织有义务加以保护。
习近平高度重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问题。他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依宪治国就要高度重视宪法的贯彻实施。在我们党的执政史上,曾经有过不重视、不尊重宪法的教训。这一教训告诉我们,宪法不是摆设,不是花瓶。宪法是有利于、有助于我们党长期执政的规范和指导。习近平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党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宪法实施工作。
贯彻实施宪法就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要按照宪法确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政权体制和活动准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证国家机关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
贯彻实施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续发挥立法功能,国务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续发挥制定、修改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功能,使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立法质量得到改进。
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贯彻实施宪法,意味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习近平以上关于依宪治国与依法治国关系的认识,关于依宪治国意义的阐释,关于贯彻实施宪法的基本要点的论述,是对我党自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理论的推进和发展。学习、领会习近平有关宪法、法治的讲话精神,对我们深化对宪法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提升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自觉性有着重要的启迪、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