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管理能打破部门与职能边界,突破层级节制的组织结构,其精细化、责任化、规范化、高效化引发城市网格化管理热潮,但其管控性、封闭化、重行政化又备受质疑。网格化治理对网格化管理进行扬弃,吸纳治理理念,弱化管控思想,在治理体系、治理主体、治理手段、治理过程上深度契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现代化理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命题,第一次从全国政治高度明确了未来国家治理建设的任务。要完成这项历史任务,必须要“突出解决政党治理现代化、政府治理现代化、社会治理现代化”三个方面的任务。[1]面对复杂的世情、国情、民情,如何深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如何提升党和政府的治理能力,如何突破传统的官僚组织架构与根深蒂固的管控思想?发端于水电行业领域,兴起在社会管理领域,渐渐明晰的网格化管理能深度契合这一改革命题。但网格化管理有先天不足,本文尝试性提出的网格化治理理论与网格化治理的制度创新,不仅能补阙网格化管理不足,开创社会治理新局面,而且能有助于将网格化治理从社会领域的治理推向整个公共领域的有效治理,从城市治理推向整个农村的治理。它能兼容中国体制,突破传统官僚组织架构下的行政模式,提升党和政府的治理能力,快速推进治理现代化。本文回顾了网格化管理的实践历程与理论的嬗变,论证了网格化治理理论产生的历史逻辑,剖析了网格治理与治理现代化的深度契合性,提出了网格化治理制度创新的进一步设想。意在将网格化治理深度嵌入治理现代化制度创新之中,通过网格化治理全面推进治理现代化。
一、网格化管理的演进
网格(grid)一词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理解,有地理网格(Geographic Grid)、网格计算(Grid Computing)与万米单元网格(basic management grid)等含义。本文探讨的网格是内生于我国城市市政监管信息化所定义的万米为单位的网格,是对现有的城市社区、农村居委会等基层行政区进行责任化的精细划分形成的网格。网格化管理是以精细的、责任的网格为单位,运用现代信息为手段,能打破部门与职能边界,突破层级节制的组织结构,实现纵横区域联动、资源共享的一种现代管理模式。它能形成“专群(专业力量与社区群众)结合、条块(职能部门与属地)结合、社群(社会力量与社区群众)结合”[2]的全新的工作格局。北京东城区于2004年最早将网格管理移植到城市社会管理。东城区以万米网格为基本单位,以现代化信息手段,对网格内的房屋土地、道路交通、市政公用等部件,以及所需化解与协调的,或提供服务的事件进行动态编码定位管理,并建立“监督轴心”与“调度轴心”双轴结构体系,搭建区、街道、社区与网格四级服务平台,根据网格事务管理要求将街道干部、公安司法人员、社区工作者重新整合配置到网格之中,形成区、街道与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实现了管理职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隙的点对点式的管理。
因东城区网格化管理的精细化、责任化、科学化、高效化,网格化管理很快得到国家与有关地区的重视,迅速在许多城市蔓延,管理的功能也不断扩展,涉及到城管、消防、社区、党建、突发事件等社会管理领域,并逐渐向政府的常规公共管理领域延伸。2005年6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发文在北京市推广东城区的网格化管理经验;2005年7月,原国家建设部发文,在全国 27 个城市推广其管理经验。2005年10月,原国家建设部将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扬州、成都与烟台等10个城市作为试点;2010年8月,东城区又被中央政法委确立为“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来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从战略高度明确提出网格化将作为我国城市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由此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制度建设,在全国城市社会治理上被全面推广开来。
在理论研究上,从北京东城区开创网格化管理后,网格化管理研究也似一股热潮而涌起。学者主要从社会治理与公共管理两个视角,围绕社会治理体制、社区自治、社区建设、行政体制改革、公共管理模式、公共服务供给、电子政务等议题,沿三条理路展开。一是从实践层面研究网格化管理的地方典型经验与不同模式。例如,北京东城“万米网格管理”模式,[3]上海长宁的“问题导向”模式,[4]舟山“组团式服务”模式,[5]仙林“网格连心、服务优先”模式,[6]长沙的“岳麓模式”。二是从学理层面研究网格化管理的理论内涵、结构体系、功能创新、运行机制等。例如,深入剖析网格化管理的“两个轴心”结构;[7]网格化管理“改写了基层社会管理的体制构造” ;[8]“网格化管理实现了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技术手段、管理机制、管理流程和评价体系的全方面创新。”[9]“网格终将成为政府、企业、公众和谐互动的统一载体。”[10]
三是从学理层面对网格化管理进行解构与批判。学者对网格化管理的批判主要集中在:认为网格化管理功能主要是维稳、维护安全与市政管理,民众与社会组织参与不足,主动性不够,易于加大行政化,影响社区和民间组织的发育与自治;过于强调管控职能,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网格化管理的体系难以与现有行政体系融合;技术理性易于偏离治理目标,管理成本大;更多是运动式管理,难以形成长效机制等。
总之,网格化管理对我国的社会治理和公共管理在制度建设、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工作机制与评价体系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创新,能实现城市的精细、规范、高效管理,能推进我国的治理现代化建设。但它还处于探索与建设阶段,各地做法不一,一体化制度缺失,法制保障不足,还难以跳出“管理”自身的管控性、行政化、封闭化等局限,服务、公正、多元、透明、民主等时代的价值理念回应不足,不利于市民社会与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对我国的治理现代化制度建设也会产生负面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