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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对中国发展问题的系列回顾(六):中国经验(9)

(三)中国对朋友们的帮助是很小的,最大的帮助是提供经验

提供帮助,可以是物质性的,也可以是精神性的。提供经验,可以是成功的经验、好的经验,也可以是失败的教训、挫折等。1988年7月9日会见几内亚总统兰萨纳·孔戴时指出:“中国的问题,也等于五分之一的世界问题。因为全世界有五十亿人口,中国就占十亿多。中国真正发展起来了,对朋友们的帮助也许会大一些。现在中国对朋友们的帮助是很小的。所谓帮助,最大的帮助是提供经验。”[117]邓小平把提供经验作为对世界的“最大的帮助”,充分体现了一个政治家的大国胸怀和人类意识。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和帮助。首先是政治上、道义上的支持,其次是物质的援助。坚持向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特征。中国的发展,首先是给中国自己的继续发展打下基础,给中国人民创造了满足物质文化需要的条件,同时,也给落后国家提供了某些物质帮助。而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对正在发展中的国家,同样也有借鉴意义。1985年5月4日会见缅甸领导人吴奈温时说:“如果改革成功了,就会为中国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打下非常坚实的基础,还可以向第三世界提供一些经验。”[118]1987年3月19日会见加拿大总督让娜·索维时说:“我们现在做的是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是在摸索中前进。如果中国改革成功了,可能为世界上四分之三的人,为贫穷落后的国家提供一些经验。”[119]经验是实践的总结,它是长期探索的结晶,凝聚了人民的心血,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因此,“提供一些经验”这个帮助,要比物质帮助意义更大,作用更长久一些。

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国际范围内也是一种试验,邓小平相信这个事业一定会成功,并且能够提供一定经验。1985年8月21日会见坦桑尼亚总统朱利叶斯·克·尼雷尔。“如果成功了,可以对世界上的社会主义事业和不发达国家的发展提供某些经验。当然,不是把它搬给别国。”[120]1987年4月26日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理卢博米尔·什特劳加尔时指出,到下个世纪中叶,我们可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不但是给占世界总人口四分之三的第三世界走出了一条路,更重要的是向人类表明,社会主义是必由之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121]1987年11月11日会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总理李根模时说:“到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也能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但还不能说服人家相信社会主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时,我们就可以放胆地说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122]为“世界上的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某些经验,既是邓小平对世界的一种承诺,也表达了中国人民的一种信心,更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一种努力。这一承诺,承载中华民族的责任;这一信心,赢得中国人民的广泛赞同;这一努力,对社会主义优越性是一个证明。这种承诺、信心和努力汇聚在一起,推动中国与世界的发展进步。

提供正面的经验是帮助,提供反面的教训也是帮助。邓小平既高度肯定中国经验的科学价值,善于总结提炼我们的经验,同时也高度注重我们发展中出现的失误,善于总结归纳我们的教训。1989年3月23日会见乌干达总统约韦里·卡古塔·穆塞韦尼时的谈话,是一篇勇于揭露自己问题、善于总结自己经验的雄文,值得我们认真品读。邓小平向客人较为详细地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特别强调了发展中经历的失误和教训,如,由于闭关锁国造成的“脱离世界”,改革发展中由于经济过热带来的“通货膨胀”,现代化建设中忽视思想政治教育造成的“政治工作薄弱”,埋头经济而忘记艰苦奋斗传统出现的“腐败现象”等等,邓小平对此是“不掩饰,不回避”。他说:“因为我们没有经验,没有经验就要摔跟头,今后也难以避免。”指出:“这是中国从几十年的建设中得出的经验。我们现在还不富裕,在财力上对你们帮助不大,但我们可以把我们的经验教训告诉朋友们,这也是一种帮助。”[123]1989年4月8日会见多哥总统纳辛贝·埃亚德马,谈到中国国内情况时,谈到这些年出现的经济发展过热,从而带来一系列供求关系紧张的情况。他说“这件事也许为国际上提供了一种经验:当事业进行顺利时,就要提高警惕,避免差错。要考虑到发展快会带来什么新问题,尽量避免出现过失。即使出现了,也要尽量缩小。”[124]还说,这些失误是发展中的失误,出现的困难是前进中的困难,总是有办法解决的。在这方面我们并未丧失信心。

(四)适用的经验就是按照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政策和计划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领导亿万人民进行伟大社会改造的大党,通过自己的革命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改革开放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虽然在几十年征程中出现过曲折,犯过错误,也有过失败的教训,但毕竟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走过来了,这其中蕴含着十分丰厚的历史积淀,也会有许多令世人羡慕的独到经验。一些第三世界国家首脑,正在进行改革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人,西方记者和学者,甚至包括西方著名政治家,在与邓小平会面时,总要谈起关于学习借鉴中国经验的问题。中国经验有哪些可以为世界提供帮助呢?

“一国两制”方式为解决国际争端、消除热点问题可以提供经验。用“一国两制”方法解决祖国统一,马克思没说过,列宁也没说过,是邓小平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最富特色的内容之一。我们运用“一国两制”办法,成功地实现了香港、澳门的回归,有力地推进了祖国统一大业。“一国两制”的精髓“是为了和平而不用战争方式”[125]解决问题,在中国适用,在其他热点地区能够适用吗?当年邓小平提出它的时候,目光远超越了香港、澳门,投向了整个世界范围。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的那段时间,邓小平无论是在党内还是同外国朋友谈话是都谈到了这个问题。1984年10月22日在中顾委会议讲中指出:“解决国际争端,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办法。好多国际争端,解决不好会成为爆发点。我说是不是有些可以采取‘一国两制’的办法,有些还可以用‘共同开发’的办法。‘共同开发’的设想,最早也是从我们自己的实际提出来的。”[126]1985年9月14日会见奥地利总统鲁道夫·基希施莱格时指出:“我们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不只是考虑到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解决中国与有关国家的问题,也向国际社会提出这样一个构想,看是否对和平有利,一切都着眼于维护和平。”[127]他认为使用这种模式可以解决很多热点问题,不仅一个国家一分为二的问题可以用和平方式解决,还有很多国际争议问题也可用和平方式解决。[128]1987年4月13日会见葡萄牙总理卡瓦科·席尔瓦时指出:“中国在不长的时间内解决了香港问题、澳门问题,为处理国际上有争议的问题树立了一个范例。看来,用‘一国两制’方式解决这类问题是成功的,为解决国际争端、消除热点问题提供了经验。”[129]“一国两制”不仅能够解决国内问题,也可以为解决国际争端问题树立一个范例、提供一些经验。可以说,“一国两制”是邓小平中国式思维的典型代表,是中国经验中不可多得的成功案例。

总结国际关系的实践,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由中国与亚洲一些国家共同总结提炼出来的国际关系准则,受到世界人民的广泛赞同。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后,这个原则还有没有生命力呢?1984年10月31日邓小平在与会见缅甸总统、缅甸国务委员会主席吴山友会谈时指出:“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 不仅如此,邓小平还提出这一原则对于解决国内问题可能也是适用的:“总结国际关系的实践,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现在进一步考虑,和平共处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些问题,恐怕也是一个好办法。”八十年代末期,邓小平在对世界形势和国际格局的分析中,产生一个重要想法,即建立新的国际秩序。新的国际秩序靠什么来支撑呢?邓小平又把目光投向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88年9月21日见斯里兰卡总理拉纳辛哈·普雷马达萨时指出:“现在需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也需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新的政治秩序就是要结束霸权主义,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经得住考验的不是霸权政治,不是集团政治,而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30]1988年10月4日会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前总理赫尔穆特·施密特时指出:“国际关系要用什么新秩序、新原则来代替?就我个人的知识来说,经得起考验的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五项原则能够为不同制度的国家服务,能够为发达程度不同的国家服务,能够为左邻右舍服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虽然是亚洲的产物,也适用于全世界。所有国家应该能够接受这些原则。”[131]他认为,要用五项原则来规范国际新秩序,主要原因是它可以做到为不同制度、不同程度的国家和左邻右舍提供“三个服务”,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完全可以和平共处,寻求共同利益。时代不同了,任何一种僵化的思想和僵化的模式都不能解决问题。对立的双方都要考虑对方的利益,不能一厢情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选择。

邓小平认为,中国经验中具体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不能照搬;但其中所蕴含的内核和精髓,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适用的,那就是“按照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政策和计划”。1980年11月24日见西班牙共产党人圣地亚哥·卡里略在谈到党与党的关系时说:任何国家的事情只能由那个国家的马列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自己去判断,犯错误也是他们自己犯,他们自己去纠正,不要拿我们的观点、模式强加于人。“这方面我们自己是有经验的,但还没有总结好。”邓小平说,毛泽东运用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方针,通过长期武装斗争,夺取了全国革命的胜利,这是他最伟大的功绩。问题是:“既然中国是根据自己的实践与马列主义结合取得胜利,那末其他国家为什么就不能这样做?中国并不是按照十月革命的模式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共产党领导的国家的。如果这个经验总结得好,我们就不应该要求其他国家包括落后国家,也按照中国的模式去取得革命胜利,更不能要求发达的欧洲国家采取中国的模式,当然也不能要求采取俄国的模式。”[132]关于中国革命的经验,邓小平先是说没有“总结好”,在这个问题上犯过错误,对其他党指手画脚;后说“如果总结得好”,就必然不能要求其他国家照搬中国经验。1985年9月18日会见加纳国家元首杰里·约翰·罗林斯时指出:“中国的经验不能照搬。我们正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的方针政策是根据中国的特点和实际制定的。过去我们照搬苏联模式,也有发展,但不顺当。我们正在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发展道路。看来,我们的路子走对了。如果说中国有什么适用的经验,恐怕就是按照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政策和计划,在前进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好的坚持,贯彻下去,不好的不大对头的就及时纠正,恐怕这一经验比较普遍适用。”[133]这条经验,这就是他在不同场合用过的“根本经验”、“重要经验”和“历史经验” “根据自己的实践与马列主义结合”这条中国经验确实具有适用性,其他国家也可以按照来走自己的道路。同时,在与他国交流经验过程中,中国自己也获得了新鲜经验,也促进了中国与世界的合作发展,促进了人类和平与发展正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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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