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会政策时代”还是“未来时”
2004-2006年间,北京大学王思斌教授、香港中文大学王绍光教授分别提出中国正在走向“社会政策时代”(7),这是学者敏锐的感知!他们感觉到社会政策的独立价值和地位显露出来了。但如果说到“社会政策时代”的依据,不是社会政策有了独立价值和地位,并且能够与经济政策谋求“协调”和均衡,就可以叫作“社会政策时代”,而是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相比,处于主导的地位,如果不处于主导地位,怎么能称为“社会政策时代”?
社会政策能不能总有一天会处于主导地位?那是应该给予肯定的回答的。
经济什么时候都是基础,都重要,但不等于经济政策不论什么时候永远处于支配和主导地位,当人们的经济需求基本有了保障以后,关心的重点就会转移到其他方面。正如吃饭是重要的,但当衣食无忧之后,人们就要追求更理想的社会环境一样。相信在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相互协调、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以后,社会政策就会处于主导地位。可以猜想,在2020年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之后的某个时期,随着社会建设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向更高的目标挺进,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相互关系应该发生新的调整,一些更新的理念就会出现,社会政策成长的更高阶段就会到来。
这样,我们依据中国社会政策自身的成长状况,它的特性的形成、成熟和发展,划分了三个(大的)阶段:1949-2002年为一个阶段,主要特征是社会政策从属于经济政策,社会政策的自性(独立性、完整性)还没有形成(处于缓慢、曲折的形成过程之中);自2003年到2020年以后的某个时期为一个阶段,主要特征是社会政策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基本形成(当然这也是一个过程),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相互并立、相互协调;将来的某个时期,在社会建设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以后,并且有了更高理念目标的追求,在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关系中,社会政策处于主导地位,社会政策成长的更高阶段就会到来。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我们在划分成长阶段时不得不使用了某些年份,其实这只是为了清楚表述的需要。任何事物的成长总是连续的,而年份的确定总有某种绝对性,能够成为划分社会政策成长的依据的,是某个(某种)因素的出现,而这总是一个过程,问题在于这个过程是以什么为标志的。
我们把建国以来的社会政策划分为三个大的阶段,而且第三个阶段还没有到来,可以由此得出的一个推论,就是在中国,社会政策之被轻视,由来久矣。社会政策之需要加强,需要发展,任重道远。且不可见到对社会建设的投入有所增加,对民生问题空前重视,就以为社会政策的时代马上就要到来了。这里,没有丝毫想低估建国以来社会政策取得的重大进展的意思,我们在划分阶段,明确了不同阶段的主要特征之后,还要看到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和事业、中国社会福利、其他社会政策领域(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等)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些重要事件或重大进展具有标志性意义,但是,它们是社会政策成长的标志,未必就是划分阶段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