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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修泽:新阶段如何推进全面改革(3)

——访著名经济学家、“包容性改革论”提出者常修泽教授

包容性体制的经济基础:混合所有制

记者:我知道您在欧洲第一场演讲就是《包容性体制的经济基础:混合所有制》,足见该问题的重要。

学界都知道,您是“混合所有制理论”的探索者之一。早在十多年前您就在《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了学术论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新课题》。尤其是在您的新著《包容性改革论》之《经济改革:寻求公正的深度市场化经济体制》一章中,专门设立了《包容性经济体制的基础: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需摆脱“斯大林模式”》等节。您能否谈谈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些问题?

常修泽:如果说,十年前我主要是从微观产权结构视角来探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话,那么,十年后的今天,则从“包容性体制”这一更高的层面、更宏观的视野,来发掘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分析:混合所有制是公正的市场经济新体制的产权基础。经济改革从制度设计来说,应建立一个带有包容性的“公正的深度市场化体制”。其产权基础既不是单一国有制,也不是单一私有制,而是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第二,从社会体制改革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共生”体制的经济支撑。多元资本的相互融合、互利多赢,有利于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以建立“社会共生”的新体制。

第三,从政治体制改革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国家权力的运行、配置、约束和监督机制;第二,独立的司法体系;第三,反腐败机制;第四,社会治理机制;第五,混合所有制经济及其有效运转(这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经济基础)。

第四,从新阶段全面改革的部署分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寻求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突破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整个改革棋局的关键一步。

记者:前面您谈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价值追求,下一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是什么?

常修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应把握“产权开放”和“产业开放”两大系统。系统1:推进产权开放,要注重“国、民、外、内(企业内部职工),四线联动”,实现四种资本融合。系统2:推进产业开放,重点是以攻坚“破垄”为主攻方向,促进民营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垄断性行业。

记者:您先说系统1:推进产权开放,如何做到国、民、外、内,四线联动?

常修泽:简言之,四条线。第一条线,瞄准现有国有企业,吸引民、外、内资本与国有资本融合,深化国企产权改革。第二条线,立足于现有民营企业,让国、外、内资本与民营资本融合。第三条线,立足于现有外资企业,让国、民、内资本与外商资本融合。第四条线,立足于企业员工,实行员工持股。

记者:以上四条线推进,重点是什么?

常修泽:我认为,前两条线是重点,而第一条线是重中之重。两条重点线实际是两种思路:一种是瞄准现有国有企业的“国企改革式”;一种是立足于现有民营企业的“民企发展式”。这两种思路并不是矛盾的和排斥的。我在新著《包容性改革论》一书就此提出一个基本观点——“产权体制创新:包容国有与民营”。“民企发展式”、“国企改革式”,都好,看谁的竞争力和适应力更强。

马克思说过:大自然具有“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借用马克思这个话语,我说,如果把“国企改革式”比作“玫瑰花”,把 “民企发展式”比作“紫罗兰”,这两种鲜花不都是颇为芳香的吗?两种鲜花竞相开放,争奇斗艳,不是更“令人赏心悦目”吗?

当然,从国企改革角度,应关注第一种做法。如何把目前部分国企国有资本“一统”的这个格局打破?现在很需要把国有企业改造为产权多元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这样的国情条件下,做法应该是把“筐”里的国有资本的一部分换成民营资本。这种模式是对传统企业的一种创新。

记者:前面谈了系统1:推进产权开放。那么,对于系统2:如何推进产业开放,民资入“垄”的途径是什么?

常修泽:“产业开放”在中国,重点是垄断行业改革问题。民营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要解决进入“路径”问题。

这里我提出以下“四条路径”:第一条,开放“管理服务外包”;第二条,开放“特许经营权”;第三条,开放“新建项目产权”;第四条,开放“垄断企业存量格局”,让民营资本“参股”或“控股”。

上述四条路径,由浅入深,由易到难,逐步地使民营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从国家未来的走势来看,不排除依然有国有独资的企业,也不排除有独资的私营企业,但是主流的企业应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是中国企业形态发展的必然趋势。

记者:习近平主席在2013年3月9日曾强调,“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如此就提出如何防止混合所有制的“异化”问题?

常修泽:其实,这个问题,在两会开始之前,我在2014年3月3日发表的《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创新的主要着力点》的理论文章中,就再次提出在“产权结构创新”过程中,“会不会有人借混合所有制,侵吞国资,或借混合所有制,侵吞民资?”的问题,同时,表达了我的忧虑和建议:“考虑到目前社会腐败情况,对此我有些忧虑。建议采取措施,提前预防和遏制。”尤其要警惕党内腐败分子“假借改革以营私”,然后“倒打一耙”,把“异化”的责任扣在“混合所有制经济” 的制度设计上。

为此,要严格把好四关:资产评估关、价格确定关、交易透明关、资金到位关。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混合”变成个别人“浑水摸鱼”的机会,不仅国有资本不能被侵吞,民营资本、外商资本、职工股本都不能被侵吞。对此,要规范运作、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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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常修泽   包容性改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