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社会“善治”,要从社区自我治理开始
主持人:如何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即“善治”,是当前社会管理研究的目标。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来看,您认为其根本的着力点在哪?
卢汉龙:我认为,实现社会“善治”的根本着力点是从社区治理开始。我国无论从时空条件还是从制度变迁来看,经济多元化与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发展趋势十分明显,政治与社会管理内容变得越来越复杂。我们原来的管理体系和治理结构已经不适应这种变化。近年来的社区建设与发展正是顺应着改革潮流的这种需要,从基层开始的一种社会管理的改革探索。但是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又表明,加强社区建设,把社区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和抓手,不是简单地把党政工作重心从过去的工作“单位”转移到生活“地区”,更不是在街道里弄重新建立起一个像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位”那样的“社会体系”。社区本身不是政府的延伸,而是来自草根社会的区域性“共同体”,是一种民间社会。所以,在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的善治结构,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通过社区建设取得社会善治的基本途径。
“善治”的基本涵义是在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的目标下,建立政府与民间社会之间的合作关系,它的本质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所以,善治的思想超越了以往的政府行政管理到位的理念,而是强调公民自治和对政治的有序参与。在社区层面是最能直接感受到善治的这种理念导向的。因为在社区层面,我们最能体会到政府不是万能的,也正是在社区层面,人们对切身需求和贴身公共事务最有发言权,最能形成自我解决的办法。所以,社区是培养公众民主习惯和治理能力的学校,是社会善治的起点。
■建立中国特色的社区“善治”组织体系存在的难题
主持人:既然社区治理是我国实现“善治”的起点,那么,在我国社区治理中当前存在哪些问题?
关信平:最主要的问题是在社区组织体系方面。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在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制度建构方面都有一些进展,但总的说来其发展仍很不尽如人意。首先,在社区组织的体制建构方面,尽管我国早已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也多次发文强调大力推动社区建设,但迄今为止在大多数城市社区中仍未形成足够成熟的社区组织体制。与承担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任相比,社区组织目前仍然存在几大缺陷,一是体系不够完整、功能不够健全,大部分社区组织都没有与完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相适应的专门化机构设置,因此其功能还很不健全;二是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不够高,与政府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相比,社区工作人员的平均受教育程度和工资待遇的差距仍是巨大的;三是公众对社区组织和社区事务的参与还很不够,绝大多数社区中,参与社区组织和社区公共事务的,仍主要以社区中的老年人为主,而中青年群体的参与热情和实际参与率都很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说社区组织体系已经有成熟的体制建构,社区组织也很难像以前企事业单位那样有效地担当起社会管理的职责。
其次,社区组织的资源调动和利用能力也存在很大的差距。应该看到,在过去的十来年里许多城市都加大了对社区的投入,但迄今为止在社区公共资源调动方面仍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为社区提供的资金还远远不够。目前大部分社区所获得的公共资金仅能维持最基本的工作人员开支和办公经费,仍然难以支撑开展全方位的社区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公共活动的经费需要。二是在政府以外的资源投入还很不够。例如,城市社区自身拥有的社区公共资源严重不足(如活动场所、经费等),以及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投入不足。资源问题不解决,社区组织是难以有效承担起基层社会管理职能的。
再有,从公共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角度看,目前政府对社区的经费投入中许多是以纵向的系统而开展的项目活动,经费随着项目走,并且是由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决定项目的立项和经费的分配,而社区组织在其中往往只是被动地执行项目。这种资源分配方式虽然能够有效地使社区组织协助完成政府各个部门的社会管理和服务项目,但对加强社区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作用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