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适应注重集体主义的中国国情
民主和法治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体系中的重要范畴。民主在当今世界是被人们搞得最为混乱的词汇。当代西方民主理论的通病是将民主的外延混淆于民主的内涵。民主的核心理念是人民主权原则和按照多数人意志进行决定,因此,可以将其理解为一个社会为了实现主权在民的原则在公民能够自由平等地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多数人的意愿进行决定的社会活动机制。而选举,以及在自由平等基础上协商、代议制、权力制约等,只是民主的外延即具体实现形式。民主的内涵与外延当然有联系,共性(内涵)总是通过个性(外延)来体现的,但民主的外延绝不等于民主的内涵。当代西方的精英民主、多元民主、社群主义民主、协商民主等其实都是民主的外延,可是他们普遍地将自己对民主的看法(其实只是民主的实现形式)即外延当成内涵,并且到处推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在坚持民主一般理念的同时,从国情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是正当的、合理的。
当然,现代西方种种民主理论流派都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相对真理。譬如,自由主义民主对自由的注重、多元民主主张扩大民主主体、协商民主主张通过协商扩大和实现民主,都有其合理内核,但这些都是相对真理,不能盲目当成普遍真理。以强调自由在民主中的地位为例:强调自由并没错,自由是民主的前提,没有自由就没有民主。但是,自由和民主并不是一个范畴,两者不能混同。民主就包涵着在按照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决定之后事实上少数人的某些自由必须向多数人作出让渡,如果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并且上升为制度和法律之后,少数人只强调个人自由,甚至在行动中反对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的决定,民主就不可能实现了。自由主义民主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更不适合注重集体主义的中国国情。但是也应该看到,这些理论流派中某些合理内核,是可以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借鉴的,需要我们深入地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