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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传统行政审批为“零”的服务型政府(6)

行政审批制度建设的障碍、趋势与改革重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

通过对行政审批的历史、两面性、弊端、改革进展及经验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向传统行政审批说“不”,让传统行政审批进入“零”时代,是个大趋势。但是,仅靠现在的思路和方法,还不能完全实现这一点。要彻底解决传统行政审批带来的问题,完成向传统行政审批作“零”的跨越,除了缩减数量、优化程序和改进作风外,我们认为今后一段时期要做两方面工作:

一是在“体制—制度—机制”三位一体中确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地位。这正是我们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地方政府转变职能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读出的基本精神。其逻辑就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转变职能,转变职能的主要方法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和各项行政管理基础性制度,行政体制和制度的改革又需要有相应的机制创新作为保障和相互促进的动力。这样来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地位,是历史上各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没有的。从这个认识高度看问题,就必然需要进一步大力推进这项改革,特别是在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上。

二是应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另一个重点放在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审批权,建立行政审批的决策、执行、监督三种权力的相互分开、相互协调上。首先,做“实”行政审批专门机构,将分散的审批权集中交由行政审批机构行使,使之成为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政府直属机构。其次,做“虚”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审批职权,这些部门主要负责决策和监管。再次,做“强”专门的审批后评估和监督机构,对行政审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管。最后,做“大”行政审批权与行政监督权、行政处罚权相对分离的缝隙,实现决策、执行、执法、监督分权制衡。

逐步实现传统行政审批为“零”,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服务型政府要扭转的不仅是政府的职能,加大公共服务的力度,而且是政府的整个行政管理型态。这个行政管理的基本型态就是服务当头,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管理理念的服务化,到管理体制、制度、机制的服务化,从职责内容的服务化到工作形式的服务化。行政审批的旧版本升级为行政服务的新版本,是题中应有之意,应该成为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亮点和着力点。

建设传统行政审批为“零”的服务型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要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服务机构功能,健全行政管理制度,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创新公共服务机制,提高公共管理效能,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积小胜为全胜。

责编/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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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帆]
标签: 行政审批   服务型   传统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