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运用“标准化”这把“管理进步的标尺”,推进职能转变的做法,使我们领悟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越来越清晰—这就是“不审批”,或者叫传统审批为“零”。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就只需要依法进行的行政许可,而不再需要无所不包的、传统意义上的审批,以前的政府内部流程中的审批被“标准、透明、刚性”的政务服务所取代,政府职能由事前管理为主向事中和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即使是必须的事前审批事项,也可以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前申请人自己按照规定的标准化流程作业,政府负责监督,事中和事后也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监督。这样,传统意义上的审批就是“零”。只有这样,政府由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才能真正实现。因此,标准化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找到了“利器”,有了这个武器,便可以攻克传统审批所谓“必要性”的顽强堡垒。
通过资源统一交易,向最少“审批”逼近。不少地方的行政服务中心为从根本上遏制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中心统一平台的优势,从资源配置、交易手段、监督制约等方面入手,着力从源头上改变公共资源交易的治理方式,实现简约、节约、公开、公平、公正。有的规定,凡是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必须百分百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置;凡是政府出资的项目,都要百分百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规范操作;凡是能够进行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都要百分百采取招、拍、挂等公平竞争方式。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的做法,不但把过去属于政府各个部门需要审批的事项转移到了一个集中的平台,这在数量上大大减少了原来一家一家做的审批工作,而且这种整合带有很强的整体政府的特性,成为政府转型的催化剂。我们知道,事物的性质由主要矛盾决定,占主导地位的要素对其他要素原有的属性会发生影响。一旦整体政府的属性占据主导,碎片化的状况就会发生极大改观,“碎片”可以找到在整体中的适当位子而成为整体中的一部分,不再作为碎片存在;一旦政府服务的属性占到主导地位,管理的属性必然会随之发生根本变化。这正是公共资源统一交易最终为“零传统审批”扫清道路的内涵所在。
严格依法行政,淡化“官本位”。政府改革任重道远,审批制度改革的潜力还很大。从行政审批的本质特征看,它不是政府的特殊的权力,与日常工作没有根本区别,审批工作完全可以转化为政府依法进行的日常业务,就像单位的门卫审查并批准进门人资格一样。只要行政方面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了,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了,管理的职责和流程都规范了,该按照《行政许可法》办的许可事项都按法办理了,再加上事中事后的监管到位了,那么现在意义上的“审批”还有很大的减的空间,甚至可以减到“零”。到那时,要办审批事项,只要公务员输入电脑,通过网络与相关部门联系,再把需要了解的情况通过强大的数据库进行机读审查,就可以自动输出批准还是不批准的结果,审批者想“设一个卡”、“拖延一下”,都不可能。而公务员就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加强调查研究,把包括政策法规、客观事实以及前因后果等各种资料充实到数据库并经常更新,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