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每日推荐
首页 > 思想理论 > 中国声音 > 名家观点 > 正文

马怀德:政府若不提供应有公共服务职能将遭质疑(4)

中国青年报: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纲要》还提出要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这对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有何意义?

马怀德:十八大以后提出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这些清单管理制度在《纲要》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它能有效约束政府权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但这项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标准不统一,尺度不统一,各地落实的情况不同。现在提出要进行动态管理,就表明权力清单不是清理完了、公布了就算完事了。老百姓对哪些有意见,哪些确实是违法的、不当的,要及时加以调整和取消,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中国青年报:《纲要》提出要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样做有何意义?

马怀德:这就要求政府出台的所有改革举措都要依法进行,取得法律的授权。一些改革举措要上升为法律、法规、规章。用法治的方式来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

过去,改革和法治有一种不协调关系,改革强调创新,强调突破现有的制度羁绊。但法治强调稳定性、长期性。

如果过度强调改革,忽略法治的稳定性,就会导致改革跑到法治前面,导致改革突破法律的规定,甚至违反法律的规定。这就会让改革的正当性、合法性受到质疑。

如果一味强调法律的稳定性、长期性,无视改革的需要,也会导致立法拖改革的后腿,束缚改革的创新动力,影响改革的积极性。所以要协调好这两者的关系,一方面,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另一方面,改革要做到于法有据。

法治政府建设不是政府一家的事,全党全社会都要参与

中国青年报:如何解决“红头文件”的问题?

马怀德:“红头文件”一直是政府管理过程中的难点。政府发的文件太多,各级政府在发,一些部门和机构也在发。很多“红头文件”都是设定了公民的义务,限制、剥夺了公民的权利,使得法律被虚置,甚至被架空。“红头文件”成了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角色,这不符合法治原则和精神。

如何减少“红头文件”,很多地方有尝试和探索。这次《纲要》也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此外还要求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等。这些都是解决“红头文件”过多过滥、损害老百姓权益问题的重要举措。

中国青年报:如何避免“拍脑袋”决策的出现?

马怀德:现在,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执行、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决策确实还时有发生。决策过程中,盲目决策、专断性决策、不听取民意的决策、不规范的决策时隐时现。所以,为了规范决策,需要建立健全依法决策的机制。

十八大以后提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求,建立行政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和倒查机制,这些都在《纲要》中得到体现。

比如,要增强公众参与的实效,提高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质量,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还要严格决策的责任追究,用这些方式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应该说,避免“拍脑袋”决策的出现,最终还是要依靠法治化的方式来实现。

上一页 1 2345下一页
[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