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变革的个人因素
最后,我们不能不谈到推动变革的个人因素。“人贵述己而不自诩”,是英国思想家大卫.休谟在自传里说过的话。[12]用这句话来概括杜老自述的风格,完全适合。在这本中国农村制度变革重大决策的记实性著作里,杜老没有写下一句关于他自己曾在其中扮演关键角色、做出重大贡献的话。
相反,凡涉及他自己的作用,杜老总是交代,他的思想从来是在农民的自发行为、地方的选择和历史经验的教育下逐步形成和变化的,绝非先知先觉的“一贯正确”。他多处对曾形成的思想和表达进行反思,交代当时认识的局限性,供后人参考。甚至对于在某种压力下、由他人塞入自己文稿的错误观点,杜老也表示“我应该负责”。[13]2003年7月杜老九十岁生日,回顾平生参与的农村工作,认为“‘农口’有一个好的传统,有一支好的团队”,而他自己“不过是这个团队的一个‘符号’”。知道大家不同意,杜老大声问:“个人还能做多少事?”(第307-308页)。
这当然不仅仅是杜老的谦虚美德,而是他一贯用来处理实践与认识、个人见解与集体认知关系的一种知识态度。正是这种知识态度,使杜老在参与重大决策的时候,在组织系统的调查研究、提出需要决策的重大问题、综合各方不同意见、寻找可妥协空间、协调一致意见达成、建立政策储备等一系列重要环节,为降低制度变迁的信息成本,发挥了后来得到广泛公认的杰出作用。
其中,杜老的个人因素有非同小可的意义。他是那种可以把很多看似对立的品格集于一身的人。杜老对问题当然有自己的见解和立场,同时他又知道,体制变革是涉及利益重大调整的公共过程,有各种反对意见不但很正常,且可从中吸取多方面的营养。他从不放弃原则,但更擅长于协调和妥协,尽最大可能发现可为各方接受的共识空间。他的资历令人尊敬,在80年代又深受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人的信任,高居权位,但从不固执己见,更不以势压人,永远谨慎地履行集思广益的“参谋”职责。他拥有厚实的农村、农民和多方面的知识,但一辈子注重调查研究,对新情况、新问题永远抱有强烈的求知渴望。他远见卓识,又一辈子从实际出发。由于这些合金般的品格组合,使杜老拥有无与伦比的说服力、感召力和协调力。杜润生先生当然是他那个时代的一个代表性符号,不过他更是遵循实事求是路线研究农村问题的光荣传统和团队的灵魂。
历史再也无须讳言,人民公社产权制度的维系成本异常高昂,甚至要以多少生命为代价。这套体制从诞生之日就内生出变革的要求。但是,只有当改变体制的成本显著下降之后,变革才得以普遍展开和实现。在改变制度的过程中,信息的意义格外重大——不同决策主体的行为选择及其含义,人们的利益、对利益的认识和期望,变革目标的一致和妥协空间的发现——所有这些信息的取得、整理和交流,影响到变革是否顺利和成功。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871,qrzhou@ccer.pku.edu.cn)
[1]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5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1-85页。
[2]见Douglass Noth and Robert P. Thomas, 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 A NewEconomic History. 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 1973。
[3]诺斯,“绪论”,《新制度经济学前沿》,约翰.N.德勒巴克和约翰.V.C.奈编,张宇燕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第14页(Edited by Jogn N. Drobak & Jogn V.C.Nye, The Frontirts of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Acadenic Press 1997)。
[4]同上,第19页。
[5]“本书所运用的交易费用方法,最合适的名称应该是华盛顿大学方法(th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approach),创始者是张五常(1974,1983),并在华盛顿大学得到详细阐释、修订和发展”,见诺斯,Institutions,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版,第27页。
[6]参见Steven Chueng, Will China go capitalist? Hobart Paper 84, The 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 London 1982.最近收录于Economic Explanation, Selected Papers of Steven N. Cheung, Arcadia Press limited,Hong Kong 2005, pp.609-669.关于“制度费用(institutional cost)”,见”The transaction Costs Paradigm”, Economic Inquiry, Vol. XXXVI, October 1998, lead article;以及《经济解释》卷二,第四章“交易费用”,香港花千树出版公司,2002年版,第1141-172页。
[7]下文如无特别说明,以页码标识的引文皆来自《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记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8月版,北京。
[8]例如,1956年浙江省温州永嘉县委书记李云河就支持全县200多个农业社实行包产到户试验(该项实验在温州地区扩大到1000多个社,包括17.8万户,占入社农户15%,是当时全国包产到户最多的地区,第85页);1959年河南新乡地委书记耿起昌“宣扬小农经济优越论”、洛阳地委书记王慧智“背着地委到各县推行包产到户”(第88-89页);1961年安徽纠正责任田时,太湖县干部钱让能上书毛泽东,“我认为‘责任田’是农民的一个创举”(第92页);1962年北戴河会议前,胡耀邦到安徽调查责任田,回来报告“这是一个确实起了积极作用(增产)又很危险(易滑向单干)的办法”(第93页)。刘少奇也说“单干总比不干好”,陈云同此主张。但是遭到了毛泽东的反对(第94页)。
[9]一种产权形式能不能得到合法的承认和表达,事关重大。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对此做过深入的阐述(见Hernando de Soto, The Other Path——The Economic Answer to Terrorism (Harper & Row Published, 1989) and The Mastery of Capital: Why Capitalism triumphs in the West and Fails Everywhere ( Else Basc Books,2000)。
[10]杜老特别注明,把原草案的“不许”改为“不要”,“这个不大的修改变动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第111页)
[11]关于安徽、四川等地在70年代后期的又一波包产到户情况,见杜老自述,第四章,第99-111页。
[12]“It is difficult for a man to speak long of himself without vanity.”科斯1988年回顾自己50年前的论文(“企业的性质”)时,引用了这句话。中译文见盛洪、陈郁译校的《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41页。
[13]“任重把先念所讲‘几千年来都是小农经济,已经试验过了还要试验什么?’这句话,加到我的讲话里,把‘准许地方试验’一句勾掉了,”“我的讲话修整稿,未经校正,被一位同志拿走,发表在《农村工作通讯》上,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我应该负责”(第10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