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治理的现实需求
中国有2000多年省制的历史,自近代晚期形成现代国家以来,一直实行单一制,纵向行政层级的界线清楚,横向行政区之间的边界明确,省制得以固化。中国存在跨省的自然地理区域,比如大河或大湖流域;存在跨省的文化区域,比如岭南文化、东北文化等。经济的发展、市场活动也是跨行政区的。而在地方与中央的博弈中,跨行政区的区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平台。上述因素使得中国的区域治理需求始终存在,且近年来有加剧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拥有了发展经济的自主权,也承担了发展地方经济的责任。地方之间为了加快本地的经济发展,展开了争夺资源和市场的竞争,税收、服务、规制等领域也是地方竞争的热点。改革开放前期,地方竞争缺乏必要的制约制度,导致地方在政策方面出现“竞次竞争”,完全背离了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地方间的恶性竞争还表现为产业结构的雷同、港口和机场等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恶性的招商优惠政策竞争、“倾销式”的土地价格大战等。为避免陷入恶性竞争,地方政府转向寻求合作,一个重要结果是形成区域,区域治理的需求因此出现。
随着经济的区域化日趋明显,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也越来越呈现跨行政区趋势,出现大量跨界的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共同边界的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需要相关地方政府合作,共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共同治理环境污染,对共同边界上的公共资源共同规划、开发、保护。此外,在信息交流、提高信息资源共享度等方面,地方之间也取得了合作共赢。换言之,“政府间关系逐渐由原先的纵向权力划分,演变为共同承担责任和共同解决问题的政府间所组构而成的高度复杂合作体系”。
区域治理的功能与形式
广义的区域治理是指多地的政府、民间组织、企业、非政府机构、公民等多元参与,对区域公共事务进行的协调和自主治理。本文主要分析政府及其部门对区域公共事务的跨行政区共同治理行为,即狭义的区域治理。以政府为主体的区域治理可以分为统筹治理和合作治理两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