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节点的中日关系“变局”
中日两国“以史为鉴、面向未来”,是维护双边正常国家间关系的正确路线。2014年中日达成“四点原则共识”中的第二点也再次明确:“双方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就克服影响两国关系政治障碍达成一些共识。”
能否遵守四个政治文件的原则和精神,是发展中日关系的关键。《中日联合声明》(1972年9月29日)消除了二战后中日两国的隔绝状态,中日邦交正常化揭开了当代中日关系的新篇章。但作为曾经交战的双方,从立法程序上说,政府间联合声明的内容还必须通过签定和平条约的形式加以确定。《中日友好条约》签订后,中日双方领导人在互访和会谈中不仅涉及中日双边关系、对于共同关心的亚太地区的形势及其他国际问题予以高度关注。
冷战结束凸显中日关系的结构性变化,两国在钓鱼岛及历史认识等问题上的摩擦表面化。为了维护冷战后的中日关系的正常发展,1998年,中日两国在总结过去的基础上发表了《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的联合宣言》。 该《宣言》指出,力求中日关系克服和适应国际格局变动的冲击。
2008年5月7日,《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成为两国“第四个政治文件”。该《联合声明》维护和巩固了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为构建中日 “战略互惠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该《声明》宣布,中日“双方相互视为合作伙伴,不是威胁” 。可以说,中日第四个政治文件的确立,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为新时期两国关系的发展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构想。
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日本政治右倾化加剧,历史修正主义日盛,中日两国关系就此进入了历史认识问题纷争时期。日本内阁成员不断出现为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翻案的言行,恶化了中日关系,是与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精神相悖的。
从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的曲折历程来看,若仅仅发展经贸与民间交往,而不能在政治、外交及安全领域增强互信,要想从根本上改善中日两国关系是很困难的。中日关系仍然处在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如何把握机遇,有效缓和两国矛盾与分歧,寻求共同利益,保持双边良性互动的长久性,还需要两国坚持“四个政治文件”发展中日关系。随着中日相互依存程度的深化,两国战略竞争态势日趋显现,双方在政治和安全层面的摩擦时有发生,并将可能影响未来中日关系的正常发展。通过中日对话与磋商,缓和分歧与矛盾,累积政治互信,仍将是考验日方能否维护中日两国关系和平、稳定与发展的试金石。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外交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注释】
①【日】广濑丰编:《山鹿素行全集思想篇》第13卷,岩波书店,1940年版,第42页。
②③【日】信夫清三郎:《日本政治史》第一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版,第51-52页,73-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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