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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反对参与:现代民主理论的张力与逻辑(2)

核心提示: 现代主流民主理论是基于代议制的自由主义民主,只需最低限度的政治参与,反对广泛的公民参与。近年来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等新的民主理论异军突起,在这些理论中,公民参与被视为民主的核心。民主和参与之间的这种张力,在历史上曾表现为共和主义民主与自由主义民主的消长关系。公民参与理论在世纪之交的勃兴,是西方整体进入后现代社会以及信息技术革命尤其是互联网普及的产物,可称之为“后现代民主理论”,但其并未撼动代议民主的主流地位。以公民参与为核心的民主理论之所以难以成为主流,是由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造成的,因此只能作为代议民主

二、民主与参与的张力:公民参与的悖论 

基于代议制的自由主义民主在近代以后成为主流的民主模式,但自20世纪后期西方开始进入后现代社会以来,却招致越来越多的批评。在西方左翼民主理论家眼中,自由主义民主存在严重的缺陷,如存在着在很大程度上被动的公民群体,代议机构被非经选举产生的权力中心(如官僚机构)所侵蚀和取代,等等。正如一位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卡利尼科斯所言,对于自由主义民主所承诺的包括政治参与在内的任何一条民主诺言,“实际存在的自由主义民主制也未能兑现”[9]。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自由主义民主在经验上是否可以保障公民的政治参与?在规范上是否应该这样做? 

应当说,民主和参与本来是不可分的。撇开古希腊的直接民主不说,16、17世纪以来近代民主发展的历史表明,不管是从封建主义或绝对主义统治转变为代议民主制,还是从有限的选举演进为竞争性的普选,以及公民政治权利的增加,无不是以政治参与的扩大为内容。普选权的确立就是最好的例证。在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选举权的享有最开始只是限于很少一部分成年公民,1830年英国拥有选举权的人数只占成年人口的约5%,经过漫长的发展最后才确立了普选权。西方国家的普选权基本都确立于20世纪,例如在美国直到1971年通过宪法第26条修正案,普选权才完全确立。 

但是,在自由主义民主制度下的,以选举权的扩大为核心的政治参与,是保障民主制度得以运行的最低限度的参与,这在不少人尤其是在当代西方左翼民主理论家们看来,是远不能令人满意的。这正是民主理论在近三四十年来出现纷争的原因所在。 

如前所述,在古典民主的传统中,“参与”是居于核心地位的。即使到了近代,依然有一些思想家把参与作为民主的核心,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就是一个典型代表。卢梭聚焦于政治决策过程中每个公民的个人参与,在其理论中,参与不仅是一套民主制度安排中的保护性附属物,而且也对参与者产生一种心理效应,能够确保政治制度运行与个人品质和态度之间具有持续的关联性。卢梭所指的“参与”是参与决策过程,并将自由的概念建立在参与活动的基础上,除非每个人通过参与过程“被迫”做出具有社会责任的行为,否则将不存在保障每个人自由的法律,即不存在“公意”或个人服从于自己的那种正义法则。由此,卢梭认为参与能够提高个人自由的价值,使个人成为自己的主人[10]。在这个意义上,卢梭的民主思想与古雅典是一脉相承的。按照卢梭等近代政治思想家的观点,真正的民主应当是所有公民直接、充分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民主,从政策议程的设定到政策的执行,都应该有公民的参与。 

然而,以参与为核心的民主理论并没有成为早发民主国家的实践指南。相反,这一思想由于过于理想和激进,被现代民主理论束之高阁。在现代主流民主理论中,民主指的是在全国层次上的一种政治方法或一套制度安排,其核心就是领导者在定期的、自由的选举活动中通过竞争获得人民的选票。在这套制度安排中,选举是关键性的,因为大多数人是通过选举对领导者施加控制的。因此,在这些民主理论中,参与的唯一功能就是起到“保护性”的作用,保护个人免受当选领导者独裁决定的影响,保护公民个人自由不被侵害。这正是自由主义理论的基本主张,因此这一民主理论也就被称为自由主义民主。 

可见,当代主流自由主义民主理论所主张的参与,主要是公民围绕竞争选举而进行的最低限度的参与,或者一般意义上可以称其为“政治参与”;而当代左翼民主理论则把更为广泛的参与视为民主的核心,实质是主张公民直接或半直接参与决策过程,而不仅仅是进行政治上的委托代理,这可以概括为“公民参与”,以区别于自由主义民主所需要的“政治参与”。按照这样的概念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公民参与”在现代民主理论和实践中是被排斥的,而且这种排斥还被视为是理性的。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观点之一是伯纳德·贝雷尔森等行为主义政治学者通过对美国选举政治的经验研究而得出的结论:“极端的政治兴趣伴随着极端的狂热,如果遍及全社会的话,就足以破坏民主过程……相反,政治兴趣低却能够为急剧变化时期的复杂社会所必需的政治变革提供实验的机会”[11]。就此而言,正如参与民主理论的倡导者卡罗尔·帕特曼所抱怨的那样,参与思想“在政治理论家和政治社会学家所普遍接受的民主理论(如此普遍以至可以称之为正统学说)中却只是占有最为低微的地位。的确,参与思想不仅在民主理论中地位低微,而且近来民主理论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强调大众广泛参与的政治所具有的内在危险”[12]。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民主反对参与”的悖论,是基于两个基本动因:一是近代以来工业社会的巨大规模及其复杂性,官僚组织形式的出现,这使许多具有实证主义思维的政治学者对于古典民主所主张的“人民的统治”的现实可能性产生了怀疑。二是自由主义对大众民主或民粹主义问题的担忧,特别是对20世纪所出现的“极权政治”的反思。魏玛共和国高度的大众参与及其崩溃,最后竟嬗变为纳粹主义,这一血的教训深深烙印在人们的心中。而后来建立在高度大众参与基础上的极权政体,也让人们感觉广泛的公民参与往往是与极权主义联系在一起,而不是与民主制度相联系。 

同时,对西方民主国家进行有关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的大规模民调结果表明,大多数公民普遍表现出一个显著特征,即缺乏对政治活动的兴趣。西方左翼学者对此往往报以批评的态度,我国的一些学者也由此认为西方的民主陷入了危机。但对于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家来说,这正是现代民主得以稳定的前提条件。正如贝雷尔森在研究公民政治投票活动时观察到的一个悖论,即“今天的单个投票者已经无法满足政治理论家在建构民主政治制度时所提出的条件。……单个成员不符合所有的这些标准,但整个制度却生存下来并不断发展”[13]。这一观察为自由主义民主理论提供了经验支持。根据这一结论,只要求少数公民对政治生活有着高度的参与和兴趣即可;大多数公民的政治冷漠和对参与缺乏兴趣,不仅不是一种缺陷,反而对于维持整个政治体系的稳定是一种必要。大多数人对政治生活的参与,不应该超过维持民主方法即选举竞争运行的最低水平。民主体系要可持续,这是必要条件。 

因此,当代的主流民主政治就不再像古典民主那样,把公民参与作为一个基本条件,而恰恰是一个公民参与既不必要也不受欢迎的政治形式。“民主”与“参与”之间的这种悖论和张力,不仅饶有趣味,而且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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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