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作为国际政治系统中的政党:国家治理创新的理念之三
全球化是当今时代的潮流,这一潮流推动着不同的政治文明走向互动和融合,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中国政治社会核心领导力量的中国共产党既要坚持其自主与独特性,又必须使中国政治、社会以及党自身的发展契合人类政治文明的普遍性要求,由此,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加强和创新国家治理,应在遵循中国国家治理自身规律的同时,彰显人类现代文明的普遍要求。
(一)民主
民主是政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一种互动协调的精神和机制,由此民主也成为世界各国推进国家治理时所应遵循的普遍价值和准则,国家治理中的民主理念意味着国家治理不是少数主体的专利,而应在多数人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下推进,意味着国家治理中权责的统一与平衡,更意味着国家治理的最终目标在于人民平等而共同的福祉。
加强和创新中国国家治理,需要吸收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需要从现代民主的基本理念出发,改变过去那种单纯依靠行政权力自上而下的国家治理方式,改变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消极被动的状况,做到依靠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治理的主体。国家治理,最核心地体现为对基层社会的管理,“基层国家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点,基层社会国家治理的水平和效果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的好坏。”[7]由此,推进中国基层民主实践是加强和创新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保障,基层民主是国家制度民主的具体化,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基层民主是人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最重要的依凭,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发展基层民主,能够更切实地保障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进而实现从政府代替社会行动、政府包揽国家治理,向政府规范、引导、支持、服务社会自我管理的深刻转变。
(二)公民参与
中国国家治理强调党委领导和政府负责,但其并不是党委政府单方面的行政管理行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是对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有效补充,进而共同构成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模式。这意味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个公民都成为国家治理的参与者,都可以在国家治理创新中找到自身位置、凸显自身的价值。
公民是现代民主政治中的基本主体,公民的有效参与是衡量现代民主政治合法性和开放性最重要的标准,也是决定政治兴衰最为重要的标准之一,“历史的经验表明,中国政治的兴衰和政治过程的开放度紧密相关。当政治开放的时候,竞争就会出现,社会就有参与机会,政治就兴旺;反之,当政治封闭时,竞争就消失,社会就变得和政治毫不相关,政治就会衰落。”[8]国家治理是在公共权力对社会有效开放的背景下进行的,公民参与国家治理是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和创新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当组织化的公民具有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制度化渠道时,便能够在增强政党和政府合法性与效能的同时提升国家治理水平。
(三)法治
人类的社会关系和行为是多样的和变化多端的,国家治理是对社会的合理规范和引导,作为公共行为,国家治理需要一种规范,以合理和有效应对社会和人的多样性,在各种规范中,融合现代精神的法律制度是最有效的,用法制规范社会和人的过程就是国家治理法治化。不仅社会和人需要法制的规范,国家治理行为作为一种公共行为本身也是需要规范的,国家治理离不开公共权力,使权力依附于法律制度,而不由执掌权力的组织和人任意支配也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
中国传统社会规则以儒家伦理而非法制为核心,其具有显著的人治特征,中国传统的社会事务也很难逾越家庭的界限,“中国人民,早已享有职业、商业、言论、集会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权,但是这些权利,并没有法律做保证,乃是由于家庭的通达。”[9]近代以来,尤其是新中国建立后,往往是群众运动而非法制成为社会运行的动力和方式,“革命的群众运动是不完全依靠法律的,这可能带来一种副产品,助长人们轻视一切法制的心理……”[10]群众运动所引发的社会过度政治化使社会和国家治理本身具有鲜明的去法治化特征,将群众运动作为应对国家治理问题基本方式,从本质上看是无效的,“运动式的管理方式代表着一种旧的管理典范,这种典范的特征在于泛政治化的思考;企图通过权威的推动来实现变革;主张外部的、强加的变革;强调统治他人;重视一致与服从;强调一元,否定多样性;主张权力的集中而非共享;在理想与现实之中游摆不定等。”[11]
加强和创新中国国家治理,需要确立法治的理念,处理好国家治理中人与法、权力与法以及行为与法的关系,改变国家治理中的人治特征、权力的随意性和强制性以及运动式治理方式,这就需要建立和健全规范国家治理的法制体系,发挥法制在国家治理中的现实效力,增强国家治理主体和参与者的法治观念。
参考文献:
[1][美]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科学普及出版社1985年版,第151页。
[2]李路路:《社会结构阶层化和利益关系市场化——中国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挑战》,《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2期。
[3]郑永年:《司法衰败、信任危机和中国的社会暴力化》,《联合早报》2011年2月15日。
[4][美]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76页。
[5]陆学艺:《目前形势和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4期。
[6]何增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走向新的社会管理模式——中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之二》,《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7年第9期。
[7]龚维斌:《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与思考》,《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
[8]郑永年:《开放、竞争、参与:实践逻辑中的中国政治模式》,《中国报道》2011年第7期。
[9]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乡村社会卷)》,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
[10]《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九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268页。
[11]张成福:《政治运动: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方式的逻辑及其困境》,《公共行政评论》2012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