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协商是近代以来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变迁过程中整合社会力量与构建共享性社会秩序的产物,具有内生性特征。内生自发的社会协商,在当代中国演化成为促进中国底层社会自治和政治-社会沟通合作的多元民主活动、对话平台与整合机制,是中国对社会民主的一种独特探索,是以协商为主要民主偏好的中国特色协商政治的重要组成内容和建构渠道,有丰富的理论资源支撑。多维理论审视下的社会协商,形成了现阶段以党和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协商为主、社会力量主导下的社会协商为辅的中国特色社会协商发展逻辑。它的未来生长和民主功能发挥,将在培育“强政府”与“强社会”的同时,促进二者在沟通协调中互动合作与和谐并存,进而建设中国特色的“强政府-强社会”模式。
改革开放大潮激起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提出了多元分化背景下国家与社会的有机互动、吸纳整合问题。为此,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战略任务,一时引起各界对社会协商对话的热烈讨论。但是苏东剧变和中国20世纪80年代末的政治自由化思潮及运动,很快又使这项讨论趋于沉寂。新世纪的和谐社会理念使协商民主在中国获得了政治上的肯定、理论方面的探讨和治理实践方面的改革尝试。10年之后,中共十八大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并且在随后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对“社会协商”做了深入的阐述。社会协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当中的重要内容,再次获得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成为社会科学界探讨的理论热点和政治实践领域创新的沃土。
1 社会协商的历史缘起
1987年,中共中央提出“社会协商对话”。但是,回溯历史,可以发现社会协商思想与实践萌生于中国近代的民主革命历程之中。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传入和发展,打破了旧有的封建社会力量格局,进而导致阶级分化、社会力量多元竞起、各种救国思潮风起云涌。面对这种政治和社会现状,为更好地完成近代中国革命的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在思考如何促进社会力量的组织化发展和团结社会各方进步力量。中共一大的部分代表在会议讨论期间就主张“应该在行动上与其他政党合作反对共同的敌人”,认为这“并不违背我们的原则”,“我们的力量会因为这个进展而强大起来”[1]58。极具政治意味的社会联合思想在此时已经开始萌动。中共二大为此通过了《关于“民主的联合阵线”的决议案》,提出了三点具体建议。其中,第三点建议就是“在全国各城市集合工会农民团体、商人团体、教员联合会、学生会、妇女参政同盟团体、律师公会、新闻记者团体等组织”构建“民主主义大同盟”[1]66。
由此可见,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已经开始了在公权力领域之外的社会领域中进行政治意义和社会组织化意义上的协商探索,出现了革命党派多党合作与进步社团之间协商合作的早期萌芽。这种萌芽后来进一步演化为近代革命过程中的政治协商思想与社会协商思想,出现了两次“国共合作”、抗日根据地“三三制政权”、国民参政会和旧政协等一系列社会联合与政治合作实践,形成了以社会协商促进政治协商——以党派会议促进国事会议[1]——的革命逻辑。所以,社会协商思想与实践根源于中国近代革命的艰辛探索。为推翻旧制度和建设新社会,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以社会联合为基础、以党派协商为主干、以自下而上为内在路径的社会协商思想。
新中国诞生后,社会协商曲折发展,后来一度陷于政治沉寂。它的沉寂彰显了在政治相对集权、社会高度同质化的社会里难以有真实意义上的社会协商。而伴随改革开放,社会协商再次成为社会热点。它在以改革开放为特征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获得了时代复兴与快速发展。首先,社会阶层日趋多元,社会自主性力量不断成长,为社会协商奠定了社会力量基础。经济体制改革,正深度地调整着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和利益结构。人民正在成为“多维层面的异质性要素”的集合[2]212。它们构成了当代中国必须开展社会协商的坚实社会基础。其次,政治-社会结构变迁提出了构建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新型关系和联接机制的时代课题。伴随着社会力量的成长,“政党国家开始转型和回归社会,社会冲突却呈现出不断加剧甚至弥散化的态势”[3]。这就提出了两个方面的挑战:一是社会自主性力量如何有序参与公共生活,在获得政治合法性的同时提升组织行动绩效;二是党和政府如何构建与社会(第三部门)新型合作机制,在有效吸纳和整合社会力量的过程中提升公共政策的政治合法性。最后,政治生态改善为重塑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提供了现实可能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党和政府直面中国的政治-社会结构变迁,对变迁带来的挑战不断地进行思想和体制的适应性调整[2]。中共十三大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并将社会协商作为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观新时期社会协商的发展,一方面政治-社会的适度分化是社会协商得以开展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在此社会基础上社会协商的政治使命是国家与社会上下互动实现有序公共参与、力量整合和社会合作,共同致力于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社会协商的现实运动轨迹是以自上而下的协商路径为主,渐次启动从下到上协商路径的改革创新。这就形成了现阶段以党和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协商为主、社会主导下的社会协商为辅的中国特色社会协商发展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