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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主义的内涵、源流、形态与防治研究(5)

(三)现代中国的官僚主义:管理层面上的职场病态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的重大变革,从思想意识、政治制度、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等方面为遏制和反对官僚主义创造了根本条件。但是,官僚主义并没有因此而销声匿迹,逃之夭夭,而是以各种方式渗入新社会的肌体,腐蚀和危害新的国家政权。正如毛泽东所说:“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在我们党和政府,不断在目前是一个大问题,就是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还将是一个大问题”[13]。这一时期的官僚主义,虽然与阶级对立、阶级剥削为基石的旧社会的官僚主义有本质区别,但依然传承了旧社会的遗迹,在新的条件下变化泛滥,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官僚作风等方面表现出来,尤以思想作风为突出特征。主要表现为颠倒主仆、脱离群众,形式主义、脱离实际,滥用权力、图谋私利,对内神秘、对外封闭等官场病态。

第一,颠倒主仆、脱离群众。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本质上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但由于无产阶级国家“最多也不过是无产阶级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胜利后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1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仍存在脱离社会、脱离群众、异化为社会主人的可能。特别是过去长期形成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往往导致管理机构和管理者高高在上,不能有效地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从而滋生权力本位的官僚主义。

第二,形式主义、脱离实际。马克思指出,就官僚机构的实质而言,是“作为形式主义的国家”,“官僚机构认为它自己是国家的最终目的。既然官僚机构把自己的‘形式的’目的变成了自己的内容,所以它就处处同‘实在的’目的相冲突。因此,它不得不把形式的东西充当内容,而把内容充作形式的东西。国家的任务成了例行公事,或者是例行公事成了国家的任务”[15]。只重形式、不讲实效,脱离实际、不求务实,是现代中国官僚主义的普遍表现。

第三,滥用权力、图谋私利。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各级官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但由于权力高度集中,缺乏经常规范的有力监督,权力就容易被滥用。当掌权的官员缺乏科学的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就会以“权威”自居,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更有甚者,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看作自己谋取私利的“特权”,假公济私,结党营私,违法乱纪。

第四,对内神秘、对外封闭。“官僚机构的普遍精神是秘密是神秘。保守这种秘密在官僚界内部是等级制组织,对于外界则靠它那种闭关自守的公会性质。因此,公开的国家精神及国家的意图,对于官僚机构来说就等于出卖它的秘密。”[16]官僚主义的这种对内神秘、对外封闭的目的,就在于为了使官僚机关免遭各种批评,为了把领导和管理活动伪装成一种超然于各种利益之上的、大公无私的活动。

现代中国官僚主义表现远不止以上这些,但仅从这几方面就可以看出,官僚主义是同社会主义制度不相容的,是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驰的。

对此,我们党与官僚主义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斗争。一方面,从新中国建立到现在,反官僚主义的运动和斗争连续不断。仅在“文化大革命”前的十七年中,就先后开展了多次反官僚主义的运动。从1951年的“三反”“五反”、1953年的“新三反”、1954年的整党整风、1957年的整风运动、1964年的“四清”运动,都把反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对当时官僚主义的蔓延发展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改革开放后,开展的“整党整风”、“三讲教育”、“先进性教育”、直至现在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都把反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持续开展,充分说明了我国反官僚主义的政治立场和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为了从体制机制上防止官僚主义,铲除官僚主义赖以寄生的体制机制土壤,新中国成立以来,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这些改革大多围绕着调整党政关系和政企关系、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等方面展开,对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起到了一定作用,显示了我们党与官僚主义斗争到底的决心和勇气。

特别应该看到的是,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官僚主义,与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国家的官僚主义相比,有本质的不同。

首先,它在国家政权中不占主导地位,与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必然联系。作为旧制度必然产物的官僚政治,它本身就是旧的国家制度的组成部分。国家政权的根本任务,是保护私有制,保护有产阶级。一切旧官僚,都是剥削阶级的忠实代表,官僚主义在其国家政权中必然占主导地位。与此相反,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是国家的指导思想,这就为遏制和消除官僚主义提供了基本条件。因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官僚主义并非社会主义制度所固有。正如刘少奇所说:“我们的国家同那些少数人压迫绝大多数人的剥削阶级的国家相反,我们的制度是反对官僚主义而不是保护官僚主义。”[17]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官僚主义主要是旧社会遗留因素造成的,同时也与一些具体体制机制不科学相关,它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产物。

其次,它同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性质不同。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国家的官僚主义同劳动人民的矛盾是对抗性矛盾,体现在政治生活中就是官民对立。解决这种矛盾,必须破除旧的官僚国家机器,建立人民政权。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官僚主义同劳动人民的矛盾,除了极少数严重违法乱纪者外,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就其本质而言已不再是官僚体制,对于存在的体制机制方面的官僚主义表现,能够通过社会主义改革来加以防止和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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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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