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村的革命深嵌:癫狂与静默
革命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建立起完整和巩固的新生人民政权之后,乡村社会又面临着新的革命进程———如何建设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 在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对农民和乡村社会的动员必然要同时满足两项标准;一是不能与多数农民的核心利益和意志相冲突;二是建立一套严整的政权组织体系和纪律体系,避免乡村社会的自由涣散风气对革命战争的不良影响。一旦战争压力消除,党的政权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巩固下来,政权体系的运作从战时的非常规化转化为日常生活的常规化时,新的矛盾和问题就会涌现出来。首先是,土地改革完成之后,农民会转向个体和家庭的发家致富。这样,农民家庭之间必然产生新的经济和社会分化,政治动员的效力就会逐步降低。其次,政权体系的常规化意味着困扰所有统治者的古老问题会再次出现,比如,官僚主义、腐败、以权谋私等等。因为新政权的高度集权特性和严密的组织纪律性,导致农民难以通过政治参与的形式对此予以制约,政权体系的利益和诉求就有可能与农民的利益和诉求之间裂隙增大。革命领袖在建国后,便着手思考如何向社会主义秩序转型的问题。在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实现了现代革命与传统乡村的有机结合;建立全国政权之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新任务则是; 实现国家的现代化改造,尤其是乡村的现代改造,赶超世界先进发达国家。走合作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被作为正确道路选择,而个体化和私有化被与资本主义尾巴等同起来,需要进一步的继续革命予以革除。那么,如何推动合作化与社会主义金光大道的建设呢?应该说,革命时期建立的乡村政权体系已经为土改之后的农村合作化提供了现实的政治基础。党的上层领导相信,可以将这种对乡村社会的高度整合力量用以驯服几千年小农形态自由耕作的农民走合作化的社会主义道路,以避免分化,利用先进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多、快、好、省”。显然,党的领导人对农民问题的认识是有偏差的。土地改革和针对地主豪绅富农的阶级斗争运动使得多数农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都受益,他们虽然改变了旧秩序和旧天命观,但是并没有改变农民几千年来的生活模式; 自由耕作的小农经济以及由此而来的追求个体家庭的发家致富欲望。一旦党和国家将农村改造的目标调整到改造农民本身,实际上就难以得到农民的普遍支持了。革命以浪漫主义意识形态的政治正确取代了革命领袖引以为镜鉴的现实主义的实事求是路线,将农民作为小私有者的自发势力作为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敌人,认为农民以小私有对抗社会化大生产,这是保守和反动的,需要在革命运动中予以否定和改造。
尽管农民在不愿意的情况下走进了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我们也不得不看到,这场继续革命中,乡村社会和农民群体也被深深地纳入革命进程中。尽管这场针对农民自发势力的革命意味着对农民发家致富愿望的否定,但是它在两个方面给了农民以解放的快感。一是契合了农民对于平等的诉求。合作化和集体化的平等梦想无疑给了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一种从长辈的束缚解放出来,为单调的农业生活添加进政治色彩的机会。二是它为乡村革命积极分子提供了一种可以寄托、投射其改变乡村生活常规、加入外部世界潮流的愿望与梦想的机会。因此,尽管农民被作为改造的对象,却依然在国家权力推动的革命进程中找到解放的感觉。一方面,革命通过持续的阶级斗争,震慑了阶级异己分子和基层干部中的不良者;另一方面,则创造了一系列革命仪式和组织化生活形式,塑造社会主义新农民。这两者的交织,从话语模式上击溃了农民的传统价值观,部分满足了农民隐秘的欲望,使得自上而下的对农民的革命却也不乏自下而上的农民的表演和参与。因此,伴随这一过程的,不仅有官方不断地塑造典型、创造仪式甚至神话领袖,以引导和改造农民精神和意识,而且也包含着农民“自主”的癫狂参与。那些发生在乡野村落的过度暴力、相互监控、检举揭发,以及打着革命正义旗号的无法无天行为,很难用被动行为来解释,还不如说是借着时势而表达宣泄自己对他人的日常仇视,施展突然降落在自己手中的权力。
癫狂的背后则是农民真正自主诉求的静默。当国家用全新的组织机制将基层社会与上层社会整合起来,运用高度集中而又纪律严明的政党系统实现对乡村社会的全面控制和动员时,农民已然失去了自主言说自身需求和欲望的途径。革命意识形态所承诺的解放和美好生活在实践中日渐增加其不可信性,他们不得不在另外的隐秘战场与之抗衡。他们采用“偷”( 集体财物) 、“瞒产私分”和“借”( 而不还) 、“压产”、“磨洋工”、“集体田里磨洋工,自留地里打冲锋”等办法,表达经济不满;对阶级斗争则敷衍了事来表达其政治不满。[8]正是这种弱者的武器,以粮食为杠杆,以饥荒为表现形式,多次将意识形态膨胀的政策推回去,直到最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承认了农民大包干的诉求,集体化和人民公社才走进历史的博物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