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治理体系中政党角色的实现路径
(一)加强顶层设计,把握国家治理的政治方向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党角色转变首要的是加强顶层设计,基于治理将带来的权力空间变化的考量,在社会各治理主体间合理分权,优化权力配置,在形势复杂的治理过程中,把握政治方向,从中寻找新的发展空间和动力,决不犯“颠覆性”错误。第一,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主体性核心地位。在中国这样的后发现代化国家推动治理现代化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一方面公民社会发育不成熟,或者说还没有发育,另一方面相关的制度和法律体系还不完善。为了尽量减少造成政治动荡的可能性,必须明确各级党组织的主体核心地位。第二,通过把握执政方略和制度设计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是关乎中国治理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强大动力。执政党要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释放社会活力、扩大民众参与、增强意识形态包容性、优化组织结构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创新,处理好政党与国家、政党与社会、政党与市场、政党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第三,准确勘界治理主体的政治属性夯实信任基础。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治理的共同体,各类主体共同治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必须在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共同承担责任履行权利,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也不例外。
(二)突出治理理念,切实增强政党的服务功能
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出,公共服务的核心不再是权力中心主义,而应该是服务中心主义,即建立以顾客为中心的公共行政系统,致力于提供社会化的公共服务。[13]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党的领导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性的引导服务过程,使各社会治理主体能够在潜移默化中贯彻落实党的政策。而党扮演的角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领导而更多的是服务的角色,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要按照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和目标,回归政党本质,发挥服务功能。党已经意识到,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水平,才能适应社会治理对党组织提出的要求。当前的关键任务:一是积极培育服务自觉意识。主要是着力通过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提升党组织和党员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着力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在新形势下认识到服务意识的重要性和危机感;着力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人民群众物质利益实现的同时,服务于人民群众实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社会权利,例如广东省惠州市建立村(居)委聘任“法制副主任”制度服务群众的法治需求。二是科学构建组织架构保障服务功能有效发挥。组织架构是保障功能发挥的重要条件。从基层治理来看,要以区域化党建为基础构建基层党组织服务民众机构,搭建党组织与社会治理主体的互动平台。整合职能相近或相同的党组织、政府机构、群团组织为一个较大部门,实现工作机构扁平化,减少行政层级,杜绝职能重叠、多头管理问题,建立一套分工有序、整体配合的组织架构。三是完善以服务为重心的制度建设。制定服务的激励制度,健全考评机制。
(三)扩大社会参与,构建治理主体的合作机制
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民权涉及个人影响政治系统的能力,是指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强调行政官员应该把公民视为公民(而不是把公民仅仅视为投票人、当事人或者“顾客”),应该分享权威和减少控制,并且应该相信合作的功效。[14]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政党与其他治理主体合作治理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一个共识。除政党、政府之外的治理主体的大量出现,以及其参与国家治理的意愿和要求的不断增强,为党、政府、社会、民众的合作治理奠定了基础。当下急需从以下两方面着手。第一,奠定参与合作机制的法治基础。国家治理的核心环节就是利益协调。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个体利益逐渐趋向多元化,传统的以牺牲某个群体利益为代价的社会公共政策途径已经难以适应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15]如何在合作治理中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面对的问题。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实现政党的现代化转型,已经不单单是一个自身角色转变和现代化的过程,更为重要的是在现代化执政党的主导下有序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这就要求党必须致力于法治的建设完善来保障利益协调的公正。第二,减少参与合作的意识形态障碍。扩大社会参与,建立合作治理机制,意味着党过去的权威和意识形态的主流性受到挑战和冲击。因为治理主体的阶层分化和现代传媒的发展,各种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层出不穷,人们日益用理性的眼光审视和评介政治现实,不会再像过去一样迷信政治权威,使得党传统的权威效能面临冲击。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这种冲击表现在对社会各种意识形态的整合出现困境。在现实逻辑上,党必须承认这种现实,增强自身意识形态的包容性,能够有效吸纳不同的利益诉求并调和利益诉求背后的价值冲突,以便更好地统领整个合作治理过程。
(四)争取话语权力,坚持走中国特色治理道路
当前,社会各界对党中央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有着较广泛的共识。但是对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存在不同看法。例如,俞可平认为要沿着民主法治的轨道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16]夏春涛认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17]莫纪宏认为要实现《决定》所要求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仅仅从“法治化”的角度来考虑还是不够的。[18]不同的看法会导致一定的争论。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推出的具体举措上可能会引起不同的争论,这就需要党必须掌握话语主动权,防范由于不同意见导致的争论延误治理进程。也要看到,在中国语境下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其他国家的过程会存在不同之处,同时,在治理过程中,党与中国政府同其他国家诸如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等进行合作会存在认识上的不同,这就需要党必须争取在世界体系中的话语权,保障本国治理现代化自由发展进程,坚持走中国特色治理道路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