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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主义:历史进程中的毒药(3)

不择手段

沙皇的“十月宣言”,宣告俄国进入了政改的深水区。即便在推翻帝制的“二月革命”后,这种对改革的探索,也并未因为政权的更替而停止,直到“十月革命”的爆发。

同样的,发端于1905年宪政考察的中国政改,即便在经历了辛亥年的狂飙之后,也在新生的民国得到了延续,直至1913年宋教仁的离奇被刺,国民党领袖不顾党内外的强烈反对,而最终选择了以战争方式解决本该在宪政和法律的框架内解决的问题。

在这段以改革为主轴的年代,无论在俄国还是中国,激进主义始终只是一小部分不得志也不得势的知识分子的宠物,并且,他们一直试图以此动员更为强大的民粹力量。

实施了1905年自杀炸弹袭击、并为此捐躯的吴樾,信奉的就是暗杀救国:“今日之时代,非革命之时代,实暗杀之时代也。”他呼吁“手提三尺剑,割尽满人头”。在这些激进主义者眼中,“建立汉族新国”,比建立宪政、实现富强更为重要。

多年后刺杀摄政王的汪精卫也说:“如果变革失败,充分说明清政府的欺骗性;如果立宪成功,无非意味着汉人还要继续受到满人的压迫和统治。所以无论立宪成功与否,作为汉人都应该竭力反对。”

章太炎则毫不掩饰地希望:满人“愈材则忌汉之心愈深,愈智则制汉之术愈狡……但愿满人多桀纣,不愿见尧舜。满洲果有圣人,革命难矣。”章太炎还说:“逆胡羶虏,非我族类,不能变法当革,能变法亦当革;不能救民当革,能救民亦当革。”

对此,梁启超曾反驳道:“章炳麟氏之言曰:‘不能变法当革,能变法亦当革;不能救民当革,能救民亦当革。’嘻!此何语耶?夫革之目的,岂以快意耶?毋亦曰救民耳。”

同样,俄国的激进主义也将不择手段当作原则,“搞政治动员的人就像没有偿还能力的负债人,可以轻易许诺,一旦自己的目标达到以后,就亳不顾忌地毁约,谁要是敢再提旧账,就把它从肉体上消灭,反正群氓的利用价值已经发挥完毕。”(《倒转红轮》)

“革命解放运动所固有的这种极端主义思想,是俄罗斯整个民主运动遭到失败的主要原因。”(格奥尔吉耶娃)

善良的学者将激进主义者形容为“完美主义者”(《超越左右激进主义》),这实在是过于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因追求完美而导致激进,需要有一个基本假设前提:那就是高举激进大旗的人是言行一致的。但是,历史却似乎更多地展现了相反的事实,在激进主义的狂飙突进中,有信仰的书生是少数,而搞投机的野心者却是大多数。

对于那少部分“完美主义者”来说,他们将那种只能在实验室状态下,甚至只能在理论假设的前提下才存在的虚幻的“完美”,当作不惜亿万人抛头颅、洒热血也要尝试一把的超级实验。现实中根本难以找出无尘、无菌、无风乃至一切物体都在做直线匀速运动的超级实验室,这样的乌托邦实验注定是灾难。中国与俄国,一百年来已经多次被当作这种超级实验室,而实验的结局无一不是 “人祸”。至于这种实验宣称要解救的民众,则成为小白鼠那样的实验垃圾。

激进主义者中的大多数,是怀揣个人野心的投机者。激进主义只是他们的投枪和匕首而已,并非真正的信仰。毕竟,信仰做不得杀人的工具,更不能确保自己能有足够的勇气揩干净身上所沾的“他人的”血迹、掩埋同伴或敌人(也是“他人的”)的尸首,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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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
标签: 激进主义   毒药   雪珥   激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