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着重依靠解决现实问题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我认为,目前应当特别注意和强调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理观察、认识和处理意识形态问题。这是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也是有针对性的新的方法论。
相当一个时期以来,把意识形态问题的主要根源归咎于意识形态——“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等,进而总想要首先依靠意识形态的力量解决意识形态问题,已经成为了一种思维定势。但这实质上是“思想决定思想”、“意识决定意识”、“意志决定一切”的唯心史观,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也是在实践中行不通的。
实际上,十八大前,民众中的“左、中、右”各派均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对党缺乏信心的现象,但其主要根源并不是某种“左、右”思想的影响,而是大面积腐败、特权盛行、贫富分化、大量严重不公现象的出现。这就是“存在决定意识”。
同理,十八大后,党在民众中“左、中、右”各派中的威信普遍显著提高,主要也不是由思想教育的力量所导致的,而是由中央大力反腐倡廉、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成果等新的客观现实所导致的。
这就再次表明,人民是最讲求实际的。只有改变现实,才能普遍地、大面积地改变人们的思想认识。如果不改变现状,理论上说什么都没用。如果改变现状的力度不够大,要想得到公众的较高认同也是不切实际的。如果现状是在恶化中,则理论上说得越高调,人们的逆反心理就越强。总之,即使是在理论正确的前提下,也只有普遍改变现状才能导致公众认识的普遍改变;而若文章的理论水平很低、破绽百出、本身就没有说服力、甚至是激起公众的强烈反感,那就更不能指望这种“理论力量”了。所以,在公信力大幅流失、民众中也因此普遍流行“听其言、观其行”方法的大背景下,目前应当特别注意和强调以唯物史观为指导认识和处理意识形态问题。
具体来说,这里有两点特别重要。
一是在全局上主要依靠改变现状赢得人心、解决意识形态问题。说得好不如做得好。如果做得不好,说得再好也没用。现在是积重难返,人心难暖。所以,只有持续不断并卓有成效地大力改善现状,才能决定性地赢得人心。
二是在意识形态工作中主要依靠“立”,而不是主要依靠“破”。
所谓“立”,首先就是要着力正面宣传反腐倡廉、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部署和成就,也就是以改革、改善现状的过程和成果赢得人心,充分发挥“存在决定意识”的作用。
其次是主流媒体和有关部门在引起公愤的公共事件中要首先表达基于事实的正义感,而不是首先着力“引导群众”,含含糊糊,遮遮掩掩,不清不白。这就是要立道德形象。
最后是以解放思想的新观点、新主张引领社会思潮和改革开放。如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就是一个典范。但近两年来,我们在解放思想方面做得还很不够。比如,对于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具有解放思想意义的新观点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对于核心价值观主要是具体宣传其道德价值部分,对更重要的前16个字的宣传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复述这16个字本身上。这就使解放思想并未成为主旋律,全面深化改革未能拥有解放思想方面的足够配套。这种局面亟待改变。
“破”与“立”,“不破不立”有道理,“不立不破”更有道理。如果立不起新东西来,旧的东西无以取代,再怎么破也没用。只有取得了新进步,宣传好了新进步,又提出了新思想,指出了新前景和新道路,而且这是合理的和公众能理解的,人民才会逐步信服,意识形态问题才能得到大致的解决。所以说,解决意识形态主要应当靠“立”、靠“建设”、靠吸引力,而不是靠“破”、靠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