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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领导干部培养机制完善

【摘要】通过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党培养了一大批年轻领导干部,为我国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党政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应在思想和具体政策上不断改进对年轻领导干部培养的认识与策略,从而使年轻领导干部培养工作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关键词】年轻干部 培养 历史实践 完善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  

当前,人才成为一个国家持续快速发展和繁荣富强的基础性资源,拥有经济社会所需人才是衡量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一个国家的公共机构工作人员拥有更高的文化水平、创新理念与素质能力,才能更好地迎接新时代的挑战,在全球化进程中才能把握好每一个发展的机遇,更好地实现本国人民的福祉。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切实加大了对年轻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这激发了干部的活力,收到了明显成效。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不少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

我国年轻领导干部培养的历史实践

针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年龄老化、知识陈旧化的实际,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提出了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四化”中尤其强调和重视年轻化。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时期,那些曾经为我国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老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年老、体弱多病。对于干部老化的问题,邓小平曾经不无忧虑地指出,干部老化和青黄不接已经发展到了十分严峻的地步,而且,许多老同志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较为缺乏,却仍然担任党政机关重要领导职位,这些老同志对日益繁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制约和阻碍。当时有人做过统计,中央书记处书记的平均年龄为65岁,省级党政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为62岁。针对党政领导干部如此老化的现实状况,邓小平极为忧虑。为了使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为了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加强党的建设,在邓小平的主导下,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废除领导终身制。关于如何废除领导终身制的问题,1980年8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1981年6月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作出更进一步的细化规定,要求在我国的干部制度中坚持革命化的同时,必须逐步实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干部“四化”方针被写入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中。

1982年1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会议上,邓小平发表了《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的讲话,对于精简机构的重要性,如何精简机构等问题提出了主张。邓小平认为,机构的精简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生死存亡”①,关系到干部队伍能否实现“四化”。在邓小平等人的积极倡导和党中央、国务院下定精简机构和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之后,1982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建立了离退休制度,并将退出领导职务的相关前任领导适当地安排在中央顾问委员会,将中央顾问委员会作为临时性的过渡机构。1982年召开党的十二大,对党章进行了修改,将干部队伍的“四化”写入党章。自此之后,年轻领导干部的培养工作越发得到了重视。

在党的十二大到党的十三大期间,对如何培养年轻领导干部作出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于1982年到1985年期间进行了整顿,以更好地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进程。其中,在1983年对县级党政领导进行整顿的过程中,全国各地有2万多名超过50岁的党政干部退居二线。1982年到1984年的3年时间内,从全国各级党政机关退居二线的老干部共有90万名左右,与此同时提拔任用了200多万名中青年干部,使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顺利推进,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基层党政班子成员,平均年龄大大降低。在中共中央及其领导人的推动下,1983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之后,尝试建立了后备干部制度,到1985年年底,全国已经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14万名,选拔地局级后备干部2.3万名。在党的十四大至十五大期间,我国更加高度重视对年轻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形成了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培养年轻干部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更多的年轻干部在党政领导岗位上得到锻炼、成长。党的十四大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人事制度,十四大之后颁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了干部年轻化政策,着力加大对年轻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党的十六大至十七大期间,选人用人方面更加注重解放思想,要求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成就人才,领导干部队伍年轻化的趋向更加显著,涌现了一些60后的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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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领导干部   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