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治理的局限
对于以上所述变化,我通过2013年8月对河南、四川、重庆和江苏农村的考察后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在考察中已经很少有人向我提及村民选举或者村委会作为地方治理的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这可能是因为在很多地方选举进程变得更加规范化,争议较少。
但是,村庄的治理结构并没有作为乡村治理的创新手段之一受到应有的重视。
例如,为了抵制干部的腐败,重庆市开县的麻柳乡在建造当地一座桥梁时,创造了“八步工作法”,使当地居民不仅对地方决策有咨询权,而且通过当地的一系列制度有决定权。并且,这种方法还被用于乡内村级道路的修建(需要农民集资),村内集中新建农民住房,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决策。在某些情况下,“八步工作法”是通过村民自治机制来运作的,包括村委会和理财小组。通过分离决策权(有大量群众参加的一系列会议和讨论)、财务管理权(群众参与和理财小组)、执行和监督权(由干部承担),显著减少了腐败的可能性。同时明显提高了民主的意义,正如波士顿大学教授傅士卓教授指出的,民主的因素,至少在最初阶段,其实现社会稳定的作用要比它本身的最终目标更具有意义。由此也潜在地限制了它的传播。
在四川省的其它乡镇,政府的透明度并没有明显的改观。但是地处巴中市山区的白庙乡则创新地发展出一套提高政府透明度的制度,被称为“政府公务费支出明细公示”。白庙乡这样做也是因为要保持社会稳定,减少干部的腐败机会,并提高当地政府的威信。但是,透明度并不一定是反腐败的保证。例如,21世纪初,广东省南海市被命名为“信息城市”。2001年,南海市的民乐村作为一个完全透明的村庄,其所有账目通过本地互联网提供给全体村民,也接待了江泽民和朱镕基的访问。然而,这并没有阻止南海市多名领导被牵连在随后的大规模的腐败丑闻中。
鉴于当地地处偏僻经济发展空间局限以及来自上级的基础设施投资有限,白庙乡的透明政府建设也成为当地吸引外来投资的一种手段。这种廉洁政府相比较那些廉洁程度较低的政府组织,更容易为投资者所青睐。事实上,白庙乡也确实通过打造廉洁政府和透明政府,吸引了包括生态养鸡和种植中药材等外地企业在当地落户。在这个过程中,白庙乡的干部们已经清楚地知道,要为投资者的日常管理提供具体的实际帮助,以此致力于企业在当地的发展。这其实也提出了投资、市场和民主的关系问题,关于这一点,我将在下面进行讨论。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在自然村基础上实现自治成为了某种榜样,这是当地合村并镇后规模巨大的行政村无法满足村民需求的合理反映。当地最知名的是“赵坝现象”,这个六合区八百桥镇红光社区的自然村自发选举了九名志愿者组成了“农民议会”,来解决村委会关注不到、但却是当地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村内卫生,村内道路建设,康乐设施,修建供城里人休闲、垂钓、度假的商业性农家乐农场。这种实践恰好说明,自然村基础上的自治制度作为村委会的一种补充,能够显著改善村庄的治理环境。在上级的支持下,赵坝的做法已经在六合区扩展到几十个自然村。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到2013年,赵坝的很多农田仍未被成功开发,只是以较低的固定价格出租出去了(不是按照收入的百分比计算租金)。那里的农家乐农场已经建成,但是几乎空置,也还不清楚赵坝的农民议会打算下一步怎么办。
与此同时,赵坝附近的一个自然村“官塘赫”提供了另一种重要的对比。这里的自治形式是不同于赵坝的另外一种:由村里富有的企业家赫相生主导。赫相生认为,一个村庄的管理和运行团队就如同一个公司的董事会,其成员是需要拿工资的。和赵坝一样,官塘赫自然村也决定开发农家乐项目。至少,赫相生这个企业家愿意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和他自己的时间,再加上他有成功经商的经验,该村的经济发展和农家乐项目较之赵坝就更加成功。官塘赫村的成功应该归因于他们更了解市场,更低调和由企业家捐赠了更多的创业资源。
从以上对比例子的分析得出一个可能的结论是,私人投资是经济发展的关键,这也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市场力量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立场是一致的。如果行政村和自然村作为行政单位仍旧存在,要想在今后实现经济上的发展,就必须与私人投资者发展日益密切的关系。
这样做可能会导致两极分化,有资源和企业家的村庄会繁荣起来,而那些没有这些条件的村庄就落在了后面。这可能反过来又导致民主自治日益成为边缘现象。例如在美国,实行自治的大多数地方选举的投票率都在20%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