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巨大 前景光明
当前社会上对于院士和院士制度有着一些批评和质疑的声音,正如有专家指出的,“当前,院士称号的学术性、荣誉性受到了复杂的外部因素影响,院士增选也受到非学术因素的干扰。”
尽管如此,不容忽视的是,院士制度对于我国科技进步曾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习近平指出,院士制度在推动中国科技界出思想、出谋略、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我看了不少两院的咨询报告和院士们的建议,从报告字里行间,从建议的思考研究中,都能体会到院士们忧国忧民的情怀、求真务实的精神。”他还高度评价了两院院士在推动科技进步和优化国家决策等方面的巨大贡献。
曾多次参与两院院士增选和咨询工作的潘家铮院士撰文指出,“世界上发达的国家乃至不少发展中国家,都实行院士制,院士制度在推动国家科技发展、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中起到良好作用。”
回望历史,一批批院士在中国实现科技跨越性发展,“向科学进军”的前沿阵线矗立起一座座丰碑。
正如周济指出的,“从载人航天、载人深潜、探月工程,到三峡工程、青藏铁路、高速铁路,从西气东输、特高压输电、超临界发电,到高性能计算机、下一代互联网,从超级杂交稻,到重大疾病防治等,我国工程科技领域取得的每一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无不凝结着广大院士的智慧、心血和汗水。”
在2014年国际工程科技大会上,笔者亲眼目睹了一些已是耋耄之年的院士,仍然宵衣旰食地奋战在科研第一线,或竭尽所能跟踪科技前沿,或为中国科技发展摇旗呐喊、汇聚力量。其对于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感令人感佩。
优化院士队伍的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科学家比例,并非一两次增选所能完成。从这个意义上说,院士制度改革像科学研究一样,需要不断探索、创新,抵达更理想的境地。
当然,有些专家也提出,本次院士制度改革在某些方面带有粗线条色彩,还需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但任何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做长期的、扎实的工作,好在这次改革终于迈出了坚实而关键的一步。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修订条目
据人民网消息 近日,中国科学院院士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修订稿。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最早为1992年中国科学院第六次学部委员大会通过的《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章程》。1993年国务院常委会议决定将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1994年中国科学院第7次院士大会将章程更名为《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其后经过7次修订(第7次为2008年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修订),本次是第8次修订。
这次修订主要涉及原章程的第二章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内容。
第五条
2008年版: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各学部每次增选名额的分配,由院士大会的常设领导机构根据学科布局和学科发展趋势确定。
2014年版: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增选名额及其分配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由学部主席团根据学科布局和学科发展趋势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