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每日推荐
首页 > 思想理论 > 中国声音 > 新锐观点 > 正文

院士制度“剪枝”:学术导向有利选拔尖子(2)

换句话说,候选人无需再通过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机构的初选,高校、企业等外部因素提名资格也受到限制,院士遴选中“学术导向”被摆在了突出地位。

在院士增选机制上,规定“新当选院士由具有投票权的全体院士投票产生”,并对参加投票选举的院士人数有了更为严格的规范。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新章程在院士退出机制上的新规也可圈可点。新章程明确规定:“院士有权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个人行为严重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严重不端、严重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可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情节特别严重的,以及危害国家利益,触犯国家法律的,可以撤销其院士称号。健全退出机制,一方面可以为由于地方和部门利益藩篱限制而无法请辞的年迈院士打开一个窗口,另一方面将会起到“鲶鱼效应”的作用,进而起到优化院士队伍学科和年龄结构的效果。

《中国工程院章程》在相关方面也进行了类似的修改。关于社会关心的“院士退休制度”,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补充说:“劝退和撤销院士称号的具体程序,将在深入研究之后,在相关规定中加以细化和明确。”

社会关注 广泛好评

尽管我国科技队伍是世界上最大的,然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我们在科技队伍上也面对着严峻挑战,就是创新型科技人才结构性不足矛盾突出,世界级科技大师缺乏,领军人才、尖子人才不足,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同生产和创新实践脱节。”而新章程的出台正好顺应了这一新形势与新挑战。

新章程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突出了学术导向,减少了不必要的外部干预,并有助于选拔和培养科技拔尖人才,优化院士年龄机构和学科布局,因而受到了包括广大院士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好评。

“修改后的章程,体现了中央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精神和要求,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重要讲话提出的‘真正守住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的要求,最大程度地凝聚了院士的共识。”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同时强调,章程的顺利通过说明了广大院士对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支持和认可。

周济在院士大会上表示,这次改革将强化学术导向,减少行政干预,使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定位,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院士制度。

中国工程院院士孙永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认为,新章程的修订,体现了“去行政化”的方向。而王小谟院士也说:“这次章程修订取消了部委、地方和集团的推荐。这个方向是对的,尽可能减少行政的色彩,把可能产生腐败的情况降到最低。”

中国科学院李真真研究员在系统梳理中国院士制度发展的历程后,撰文指出:“相比西方主要国家的科学院上百年甚至数百年的历史,中国的院士制度的历史并不长,正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之中。我们相信,在党和国家的关心和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的院士制度将会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并将继续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上一页 1 234下一页
[责任编辑:王卓怡]
标签: 院士制度   学术导向   选拔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