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多从主观上找原因
记者:我们常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既有立法滞后、监管缺位的无法可依现象,也有大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那么,导致政府不作为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汪玉凯:政府不作为现象折射的问题是很深刻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从客观上来讲,可能与大环境变化有关。一个客观原因是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界定好政府的作用、市场的作用、社会的作用三者之间的关系。市场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主要是有效地配置资源,政府的主要责任就是要解决市场运行过程中的公共问题和公平公正问题。而社会的作用是居于政府和市场中间的力量,一方面弥补市场的不足,另一方面协助政府在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上述三者形成的良性互动,就是政府、市场、社会功能的互补。过去我们对这三种角色的定位边界不够清楚,因此出现了政府乱作为和不作为的问题。
另一个客观原因是法治。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宏观调控,还有一些关于政府的职责规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十分完善,导致政府的责任边界不很清楚,同样影响政府作为。
但政府不作为更主要的原因还是主观问题。因为我国有关市场经济的整个法律框架体系已经建立,现在的问题主要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或者执法不严。目前一些地方出现不作为现象,主要还是政府官员、政府机构主观上的问题。
首先,政府部门利益比较突出。站在自己部门利益上行使权力和责任,没有利益可图的事情就不作为,有一种很形象的说法:“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个人利益法定化”。
其次,就是为了追求所谓部门安全、个人安全,不愿意作为。过去政府活动中请客送礼比较普遍,现在国家要求非常严格,很多人从反面吸取教训,认为“我不做就不会出事”。
“怠政”现象就是如此。“怠政”的原因有三:一是简政放权后,一些部门觉得权力下放、审批下放,没有利益可图,消极情绪渐长。二是根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消费,就出现了消极怠工。三是改革中一些政府部门的利益得到了遏制,也导致有些官员不作为。
有效与有为同等重要
记者:在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上,怎样做到既有效又有为?
汪玉凯: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中国也面临着这个难题。我们提出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第一,开放市场,打破地区壁垒、行政壁垒,构建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公正的环境。第二,政府向市场放权,降低市场门槛,鼓励创业。第三,改革国有企业,政府由主要管资产变成管资本,打破垄断。这三个方面都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未来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市场和一个有为的政府,一是要建设和完善有效的市场,关键要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体系,能够按照市场自身规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并通过完善的市场法律体系加以保障。二是要建设有效的政府,建设公平正义、廉洁有为的政府。首先公共政策的制定要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正义;其次在廉洁的前提下,让公权力为民众造福。一方面要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廉洁有为,这样才能构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