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避免来自外部的干扰因素,如社会比较关注的行政化的问题,如何处理大学和政府之间关系问题,如何处理好管办评分离的问题;其次,要避免来自内部的干扰因素。长期以来,高校已经形成了相对的管理集权,在高校的运行过程中,学术与管理之间产生了一定的矛盾与冲突。如何避免来自内部的管理方面的干扰,是落实好《规程》的重要方面。”劳凯声强调。
“目前,一些高校的学术共同体出现了问题,进入了不符合标准的人,因此出现了学术失范与学术造假的问题。”劳凯声指出,“因此,我们高兴地看到,《规程》奠定了高校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学术的权力,奠定了在学校学术组织体系中的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也从组成、运行制度等方面,对于高校内部学术和管理的关系做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对于高校学术不端和学风的问题,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