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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对分离(2)

“大学是学术机构,就该坚持学术立校、教授治学的办学理念,把学校的学术思想、专业建设、教学计划、科研方案、学术评价交给学院的教授委员会和学校的学术委员来会决策。”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给出评价。

黄进表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是高等教育发展方向,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高校学术委员会是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主体,高校学术治理体系是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不可或缺的内容。《规程》规定了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定位、职责,以及与其他学术组织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高校党政领导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注重发扬基层学术民主

《规程》明确了学术委员会人员的组成和产生规则,界定了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比例,强调向教师和基层学术组织倾斜。“学术委员会一般应当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同时,《规程》在委员产生机制上,要求注重发扬基层学术民主,并对委员的代表性和流动性提出要求。为平衡学术委员会与学校行政的关系,《规程》还对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产生办法作了规范,规定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或者由全体委员直接选举等方式产生,具体办法由学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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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妍]
标签: 学术权力   行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