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资源
治理资源指的是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所能运用或调动的人、财、物和信息等资源。
治理资源不足是当下地方政府治理的主要问题。一是事权与财权不匹配而导致的“治理责任的日益增加与治理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它“逼迫”地方政府越来越关注预算外收入尤其是那些并不在统计范围之内的收入,这种偏好一旦形成即会产生更大的治理危机。二是政府治理的人手明显不足。越往下,地方治理的事务越庞杂、分散,但行政人员却并未相应增加,一些公共事务的基层经办能力明显不足。三是治理的技术经验不足。有些地方政府还不能及时适应治理形势的变化,缺乏现代化的治理经验,如与市场、社会合作的经验。缺乏现代化的治理技术,如对民意的掌握、回应技术和对信息的掌控、分析技术等。四是多元治理主体的发育还不充分。当自身资源有限时,政府可以也应该借助社会资源来推动地方治理。但在有些地方,市场或社会力量的发育可能并不充分,如社会组织发育不全,有参与能力的企业不多等。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之间所拥有的治理资源具有较大的差异,经济发达地区的治理资源通常好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这种差异往往导致地方治理的不均衡,产生地区间的不平等,尤其是在公共产品的提供方面。
治理结构
治理结构指的是以政府为中心所形成的各种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结构,包括上下级政府所形成的纵向结构,同级政府之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所形成的横向结构。
首先,不同层级政府所面临的治理结构具有明显的差异。在纵向结构上,层级越向下,对上负责的部门则越多,表现为“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因此地方治理结构要比中央层面的治理结构更复杂、更精细;在横向结构上,层级越往下,治理结构则越受到本地经济社会结构的影响,一些新兴的经济和文化精英、集团可能会对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治理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如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社区企业甚至会取代政府,履行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当然,那些社会结构比较单一的地区,政府主导则可能依然是主要的治理方式。其次,不同地域的地方治理结构也各不相同,这是由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环境所决定的。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更高的地域,对治理的现代化要求更高,治理结构也更加多元化和现代化。
分析地方的治理行为,需要注意其治理结构的层级差异与地域差异,不能强求治理的全国同步性,也不能强求中央和地方的同步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