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政策不要变成“大水漫灌”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当下正确的方略,是在保证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把主要精力放在切实推进改革上,尽快建立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要求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确立效率驱动持续稳定发展的新常态。
第一,妥善处理各级地方政府的债务。财政部向地方下达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置换存量债务,需要在较强的资本市场约束下进行。
第二,制止回报过低和完全没有回报的无效投资,例如各地不问效果、蜂拥而上的“铁、公、基”项目等。在这方面,我们要汲取日本的教训,1986年内需不足后,日本政府启动了大规模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正是大量无效投资,带来了后来大崩盘。
第三,停止刚性兑付,以便降低无风险利率水平和防止道德风险。
第四,动用国有资本偿还政府的或有负债。所谓“或有负债”,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记载,却早晚必须偿还的债务。目前最突出的是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及早归还这类欠账,既可以减轻偿债压力,还能创造更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对于这一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明确的规定,要求拨付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这项决定应当尽快付诸实现。
第五,停止对“僵尸企业”输血,并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实行破产清盘和破产保护下的重整,化大震为小震,使局部性风险得以暴露和释放,而不致积累而成系统性风险。现在有一些地方政府用贷款、补贴、减免税收等办法去维持一些根本无法起死回生的企业。不仅无谓地浪费社会资源,还会增加金融风险的积累。
第六,采用证券化等手段,通过资本市场消化金融系统的不良资产。
第七,努力盘活由于粗放增长方式造成无效占用的死资产存量,例如各地“晒太阳”的开发区。
由于存在经济下行压力和出现突发性金融风潮的可能性,因而还需要以短期政策作为补充,维持宏观经济的基本稳定。去年12月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有力度,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松紧适度”是必要的,应当审慎实施。
各国救助金融危机的经验表明,在资产负债表出现问题、资产泡沫破灭的情况下,由于人们都要“捂紧钱袋子”和保持流动性,扩张性货币政策对提振经济并没有太大效果。前一时期释放的流动性并没有达到支持实体经济的目的,却刺激了股市泡沫的膨胀,就是明证。因此,即使在需要采取适度的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刺激时,也主要应采取财政政策,而非货币政策。货币政策要把提供必要的流动性和去杠杆结合起来,不要变成了大水漫灌,进一步提升杠杆率,加剧风险积累。
增加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意味着增加赤字。目前我国预算赤字离公认的警戒线还有一些距离,增加财政政策力度还有一定的空间。增加赤字有两种办法:一是增加支出,二是减少收入。在目前的状况下,我倾向于更多地采用普惠式的减税。因为现在一个大问题是企业家们对未来的经济增长缺乏信心,没有投资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