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点结论和讨论
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显示,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以带来人们婚育观念的变化,进而促进生育水平的下降和人口转变的实现;我国的实践又说明,人口转变并非单纯表现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在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及人口控制条件下,即使在低发展水平条件下也同样可以造成生育水平的下降和人口转变的实现。两者虽然可以带来同样或相似的结果,但作用机制和过程则明显不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生育水平下降及人口转变的实现,是一种自然的人口发展过程,低发展水平下主要通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生育水平下降及人口转变的实现,则是一种超越经济发展阶段、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人们意愿、被人为扭曲的人口发展过程。因此与前者相比后者需要付出足够的成本或代价。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我国生育水平的下降和人口转变的实现发挥了主要作用。这不仅表现在1970年代总和生育率由5.8下降到2.75的半减变化基本上是由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结果,即使是1980年代以来总和生育率由2.75下降到1.5左右的半减变化,虽然是经济社会发展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此间我国经济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并未能保持与GDP同步的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对生育率下降及人口转变的牵引作用。所以相对来说,“一胎化”等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此间生育水平的半减变化仍然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直到现在,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仍然对我国目前的生育水平及人口出生控制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人口转变的实现,必然带来少子老龄化的发展。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都可以促进生育率下降和以生育转变为核心的人口转变的实现,所以二者作用下的人口发展后果都是要带来少子老龄化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人口转变和少子老龄化是一种自然过程,一般都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达到高度水平时才迎来老龄化社会以致老龄社会,具体表现为“先富后老”。我国生育率下降和人口转变的实现虽然是经济社会发展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主要是受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而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作用,实乃超越经济发展阶段,加速少子老龄化的发展,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未富先老”,即在经济尚未高度发达时就要迎来老龄化社会以致老龄社会。计划生育政策作用造成的少子老龄化的加速趋势及“未富先老”程度,决定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时间长短和严厉程度。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施,使我国人口转变超越经济发展阶段而率先实现,成为最早发生和完成人口转变的发展中国家,为发展中国家实现人口转变提供了新的经验。但与此同时,也超越经济发展阶段,加速了我国少子老龄化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未富先老”等诸多人口社会经济问题。经过30多年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中上收入水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生育率下降的牵引作用必然越来越大。为了延缓少子老龄化的发展速度,为解决“未富先老” 等诸多人口经济社会问题争取主动和创造条件,未来即使继续控制人口出生也应该考虑更多地借助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作用。并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仍然对目前的生育水平及人口出生控制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时,尽快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如尽快实行“单独生二胎”等较为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一旦等到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控制失去影响,即使想“亡羊补牢”恐怕也已晚矣。何况当时提出计划生育政策时就说明它是“一代人”的政策,现在也到了应该兑现这一诺言的时候了。
(作者为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