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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迁移时代儿童留守的复杂模式(2)

0-17岁的分年龄迁移率的具体数据和更细致的迁移流动模式还值得进一步研究,但是可以有理由判断,我国人口大迁移流动过程中的婴幼儿和儿童迁移表现出一些特点:一是总体上儿童的随迁率较低,带来较为严重的留守儿童问题,带来儿童和迁移流动父母生活的分离。二是留守儿童问题实际上存在两类留守,不仅有父母迁移流动以后子女留乡的留守,也有儿童随父母流动以后返乡就学的留守。两类留守儿童的年龄结构、生活安排和儿童发展面临的问题有着不一样的特点。婴幼儿和儿童在成长期中的家庭分离和留守是值得关注的,而日益增多的流动儿童的返乡留守同样值得重视,他们的学业问题、心理问题、家庭问题和发展问题结合在一起,激发出严重的社会问题。例如哪些从城市返回到农村读书的留守儿童,感受到城乡的巨大差异和无法在城市继续学习和发展的不足,他们的挫折感表现得更加明显,有的时候带来的社会问题还更加显著。

 儿童留守和迁移流动家庭的理性选择

对于人口迁移流动过程中的儿童留守,在逻辑上的吊诡之处在于,留守儿童和家庭分离在各种意义上都是“不合理”的,而实际上“留守”却还是迁移流动家庭理性选择的结果。新迁移经济学认为家庭迁移决策是家庭理性选择的结果,这种理性选择并不仅在于获得最大化的利益,也在于通过迁移决策来分散家庭生活的风险,提高家庭在社区中的处境和地位。因此在城镇化的迁移流动过程中出现大规模的留守问题,造成家庭生活的分离,在他者来看似乎是家庭的不幸,但是在家庭自身来说这是迁移流动家庭“最优的理性选择”。迁移流动人口家庭对儿童留守安排的理由在于:

第一,移民父母本身对在城市生活的预期是模糊的、不确定的。他们在城市就业和工作,但是却很难融入城市和实现在城市内的市民化。城市体系缺乏对移民的制度接纳,居住社区中也并不能提供良好的融合环境,移民因此缺乏在城市生活的长期预期。在一些流动儿童居住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足,并不一定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儿童所在的居住环境和社区生活本身对于儿童成长具有影响,因此移民家庭如果不能在城市实现稳定居住和稳定工作,他们的孩子随同迁移可能是更加不利的家庭安排。对于选择留守儿童的家庭来说,他们内在认为这种家庭分离是更有利于子女和家庭生活的,至少他们认为这样比在城市社区生活总体更加幸福。不少父母对于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只是作为暂时的“打工”,他们明白在无法继续工作的时候就只能被迫回到农村,因此他们努力尽量地节俭开支,将城市就业作为未来在农村生活的资本积累。如果父母只是将在城市中的生活和工作作为一种暂时性的状态,往往会放弃携带子女进入城市。

第二,农村家庭为了实现家庭财富积累,宁愿或者不得不选择家庭分离的外出迁移。由于农村农业劳动收益率极低,农村人口不得不通过外出迁移流动获得家庭财富的积累。迁移流动人口务工经商的经济收入已经成为我国农村人口收入增长的最重要途径。在这个意义上,乡城迁移是被农村落后的劳动生产率和极低的经济收入“推出农村”的。在迁移流动人口中,80%以上的迁移流动人口是劳动力人口,务工经商和财富积累是他们迁移的主要目的。为谋生而迁移,使他们不得不放弃部分的家庭生活。研究表明迁移流动人口的储蓄率远远高于本地人口,他们储蓄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其流出地家庭的生活和在社区中的地位。

第三,儿童与父母共同迁移会使移民家庭在城市的生活成本提高,而流动家庭缺少在城市展开家庭生活的充分能力。儿童的学龄前教育、幼托服务的成本较高。义务教育阶段如果不能进入公办学校,也只能选择成本更高的民办学校。如果儿童随父母流动,流动人口家庭在城市生活的住房开支、生活开支、保障和健康成本、社会交往成本都显著提高,这种成本之高,有的时候甚至高于家庭生活运行的能力。如果我们看到城市中畸高的住房价格,而流动家庭也基本无法得到城市公共住房的保障,因此住房因素就客观限制了相当多数家庭子女和父母的共同生活。相对于在城市生活更高的各种成本和对未来的不确定性,移民家庭往往认为家庭分离的生活安排是更加合理的生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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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留守儿童   “大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