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讨论如何让分权化改革效益最大化的问题,①有学者认为,过度分权刺激了地方保护主义的产生(参见陆铭、陈钊《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市场整合与工业集聚》,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也有学者认为,地方市场分割是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特有现象,而行政性分权是导致这一现象的深层体制原因(参见陈东琪、银温泉《打破地方市场分割》,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年版);还有学者认为,造成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在分权式改革下的逻辑延伸(参见林毅夫、刘培林《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从发展战略的角度考察》,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工作论文,No.C2004015, 2004年10月)。
需要探究分权化的合理边界。如前文所概括,分权存在四种不同类型:政治分权、政府分权(横向分权或功能性分权)、地方分权(纵向分权或结构性分权)和行政分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不断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对高度集权化的管理体制进行了分权化改造。总体上看,这种改造减少或放松了政府的管制,释放了地方、企业、社会、个人的活力,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就改造“全能型政府”、给民间更大自由和自治空间这一目标来说,中国的分权化改革之路还很长,其任务远未完成,因此还需要继续朝此方向推进。
但是,今天的中国也必须面对地方主义、部门主义、行业主义、寡头主义、特权主义行为通过垄断、滥权、腐败等方式切割、瓜分、宰制国家利益和国家权力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中国国家基本建设的任务还尚未完成,而这一任务的首要内容就是国家的统一性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由此可见,分权化的目标其实不是重新切分“权力蛋糕”,而是实现治理变革。中国的改革实践表明,分权化改革要让企业、社会和公民最大化受益;分权化改革必须与促进统一性和均等化的制度变革同步进行。如果说这两条经验可以称为分权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那么,它们实际上再现了政治学的古老命题——自由与权威的关系。国家发展活力不足的问题需要解决,部门本位、地方保护、寡头分割的问题也需要解决。中国在保持中央集权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协调自由与权威、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不得不“打时间差”——先“统”后“放”,“放”了再“统”,“统”了再“放”,总是走不出“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今天,新一届党中央推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概念,不管这个概念被怎么解释和定义,给社会以更多自由和自治(该放就放),让国家在交通、市场、规则、信息、权益、标准等方面实现统一和均等(该统就统)——应当是国家构建不可或缺的内容。
参考文献:
[1]钱颖一,许成钢,董彦彬.中国的经济改革为什么与众不同[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3,(1).
[2]国务院一年多取消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EB/OL].(2014-09-09)[2014-11-12]http://www.gov.cn/xinwen/2014-09/09/content_2746921.htm.
